第二届印迹乡村创意设计大赛评选办法
第二届印迹乡村创意设计大赛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印迹乡村创意设计大赛(简称“大赛”)的宗旨,公开、公平、公正地评选出优秀作品,根据《印迹乡村创意设计大赛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届印迹乡村创意设计大赛的主题是“创意发掘多元价值设计引领未来乡村”。参赛作品要包含中国乡村文化元素和乡村振兴目标要求。
第三条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参赛作品的形式审查。不符合作品提交规范、缺少承诺书,或报名表缺少关键信息的,都将视为无效参赛作品。由多名作者共同完成的参赛作品,署名顺序以提交的报名表为准。
第四条根据《印迹乡村创意设计大赛赛制》,大赛按照“省赛/总预选赛+总决赛”方式组织,按照统一规则评选。省赛评选由各省按照本办法自行组织,受专家委员会和秘书处监督;总预选赛由秘书处按照本办法组织,受组委会和专家委员会监督;决赛评选由专家委员会组织,接受大赛组委会和社会监督。
第五条大赛专家库由创意设计、乡村文化、产业与投资、“三农”政策等相关领域专家构成,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大赛承办方、相关学术机构和行业组织可以推荐专家入库。省赛、总预选赛和总决赛评选都应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专家组成专家组;每个赛道(单元或类别)的专家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设计领域专家占比不低于1/2。
第六条参加大赛评选的专家应当签署公平公正评选承诺书,按照大赛规则独立评选。
第七条参赛作品有以下问题之一的,不得参与评奖。
(一)作品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国家大政方针;
(二)作品不符合公序良俗,有明显的低级趣味、哗众取宠等问题;
(三)作品违反生态可持续原则,用国家禁止的材料制作或存在高耗能、高污染等问题;
(四)作品没有包含中国乡村文化元素,不符合大赛主题。
第八条如果作品获奖后被发现存在抄袭、剽窃、冒名顶替等违反知识产权法律或诚信原则,组委会也有权及时收回获奖证书和奖金。
第九条基础赛道作品(即村庄设计、乡村景观设计、乡村公共设施设计),专家组按照文化性、美观性、创新性、实用性、市场性五个维度进行作品评选,采用百分制,评选时各占20分。
1.文化性。参赛作品要包含中国乡村文化元素,既可以是历史的,也可以是现代的。评选时重点考察作品对中国乡村文化传承、创新、发展上的承载作用。
2.美观性。参赛作品遵循公序良俗和公众审美取向。评选时重点考察作品在视觉、听觉、嗅觉、触觉方面能够为大多数人带来愉悦感受的能力。
3.创新性。大赛倡导、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的表达方式来创作。“新”的概念是指在该设计领域中引入新技术、新材料、新型表达方式。评选时,新技术、新材料、新型表达方式的采用应遵循生态、环保、低碳原则。
4.实用性。参赛作品符合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具有实际的应用场景和突出的实用价值。评选时应注意不同类型设计具有不同实用价值标准。例如,装饰类产品与工具类产品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
5.市场性。参赛作品预期转化后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高的市场价值。
第十条专项赛道作品,专家组分别按照各赛道五个评审维度进行评选,采用百分制,评选时各占20分。。
1.数字乡村赛道:适用性。在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管理领域具有实际应用场景,具有较大(或潜在)市场需求;经济性。数字化产品、平台或系统具有经济效率,在使用中能够获得正收益;易用性。设计贯彻简洁易用理念,数字化产品、平台或系统的使用者容易上手使用;创新性。数字化产品、平台或系统设计应用了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技术指标良好;稳定性。使用过程中性能可靠、稳定,不易损坏或出现故障。
2.食品与包装赛道:文化性。评选时重点考察作品对中国乡村文化传承、创新、发展上的承载作用,鼓励古今文化、中西文化融合;美观性。遵循公序良俗和公众审美取向,评选时重点考察作品在视觉、听觉、嗅觉、触觉方面能够为大多数人带来愉悦感受的能力;实用性。符合食品流通和消费的实际需要,有实际的应用场景和突出的实用价值;市场性。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高的市场价值;创新性。倡导、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的表达方式来创作。
3.区域品牌赛道:创意性。评价区域品牌在品牌定位、品牌内涵、文化挖掘、形象设计等方面的创意水平;规范性。评价区域品牌管理中标准、认证、监督、追溯等方面的规范性和实用性;传播性。评价区域品牌宣传推广基础上的传播能力和水平;市场性。评价区域品牌在带动当地产品、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和能力;带动性。评价区域品牌对于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
4.非遗赋新赛道:文化性。参赛作品须包含乡村非遗文化元素,重点考察作品对乡村非遗文化的传承、传播能力;适用性。参赛作品应具有实际用途,重点考察作品在地适用性和实际应用水平;创新性。参赛作品创意独到、形式新颖,在创作设计理念、材料、造型形态、工艺技术或功能应用上等有所创新;市场性。参赛作品应具有市场变现能力,重点考察作品的市场空间和经济收益;带动性。参赛作品能够带动农民参与,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机会。
5.乡村民宿赛道:文化性。参赛作品要深挖当地人文历史资源,展现区域特色。评选时重点考察作品对在地乡村文化传承、创新、发展上的承载作用;美观性。参赛作品遵循公序良俗和公众审美取向。评选时重点考察作品在视觉、听觉、嗅觉、触觉方面能够为大多数人带来愉悦感受的能力;创新性。大赛倡导新理念,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的表达方式来创作。评选时,新技术、新材料、新型表达方式的采用应遵循生态、环保、低碳原则;实用性。参赛作品符合民宿经营的实际需要;带动性。对民宿建成后的市场前景及带动当地农民就业增收的预期。
第十一条总预选赛按照五个维度采用专家投票方式确定入围作品。入围总决赛作品在评定获奖等级时,采用专家评分+专家委员会综合评议方式确定。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第二届印迹乡村创意设计大赛专家委员会通过生效,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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