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首届茅台MBD文创设计专项赛
2023首届茅台MBD文创设计专项赛
正式启动公告
2023首届茅台MBD文创设计大赛作为茅台MBD设计大赛的子项目,是行业内首次由企业发起主办的面向文旅行业、酒行业的文创产品设计大赛,是茅台集团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大力发展“碳循环”经济的重要举措。
大赛以“美时代、美生活”为设计主线,充分将茅台“人、文、史、物、艺、礼、节、和、器”九大文化系列融入产品设计,不断为茅台“美产品”注入新的文化内涵和活力。同时,通过常态化、持续性举办大赛,搭建文旅行业、酒行业文创产品设计交流共享平台,引领文创产品设计潮流,助推文创行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现将大赛信息公布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7月5日-9月23日
二、大赛主题
致美时代·创美生活
三、组织单位
(一)指导单位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主办单位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工业设计中心
(三)承办单位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四)执行单位
江苏紫金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无年龄、行业、地域限制,凡从事文化和旅游文创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的企(事)业单位、文化传媒机构、创意设计单位、大学院校和独立设计师、艺术家及文创产品设计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本赛事分为个人组与企业组。
五、竞赛内容
(一)命题——传统中国节·季系列方向
传统中国节·季系列产品作为茅台文创板块重要系列产品,每年均会推出传统中国节·端午安康季、传统中国节·中秋团圆季、传统中国节·新春纳福季三款,围绕2024年传统中国节·季系列产品,内搭2瓶53%vol 200ml贵州茅台酒+传统节日主题文化创意产品进行创意设计。
(二)非命题——茅台文化元素方向
围绕茅台IP“小茅”“小巽”形象及茅台文化元素,进行系列衍生文创产品设计。品类、品质、数量、材质、工艺不限,参赛者可自由发挥。
(三)参赛作品
1.参赛者提交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并满足相应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如: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并且应为原创作品、未上市的产品及未公开发布的方案,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参赛者须按要求以电子格式上传提交作品至大赛邮箱:sjdszpzj@163.com,每位参赛者可提交一件或多件作品,单件作品仅允许投稿某一分组赛事。以单件作品为单位打包文件提交作品。
3.提交作品应包含平面图(平面图上应包含300字左右设计理念说明)、效果图、报名表、参赛承诺书。
点击下载:作品提交模板、报名表、参赛承诺书、大赛资料.zip
4.每件作品要求提交图片数量不超过8张,每张不大于5M、A3幅面、300dpi、RGB模式、图片统一为JPG格式。
5.参赛者应保证作品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文创产品、包装盒、手提袋等。
6.所有进入决赛的参赛作品,均需在9月17日前提供知识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原创承诺书、外包装字体版权使用说明、外观设计专利(如有)、商标注册证书(如有)、版权登记证书(如有)、素材版权的使用授权许可(如有)。
7.参赛者应认真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主办方对赛事规则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赛程安排
本次大赛分报名、初赛、决赛、颁奖四个阶段。
报名和作品提交 2023年7月5日-9月8日 (延期至9月28日)
发布大赛公告,有意向的个人或团队报名参赛,并按要求提交创作参赛作品材料。
初赛(2023年9月10日-12日)
初赛评委结合设计作品的创新性、可行性、美观性、功能性、交互性、艺术性、合规性等方面对作品进行集中评审,参赛作品总数的前30%晋级决赛。
决赛(2023年9月17日-18日)
入围决赛的作品,决赛评委根据作品展示、现场答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分组评出美创奖、美韵奖、美作奖、优秀奖(颁发证书)若干名。
颁奖(2023年9月23日)
本次大赛与Moutai Beauty Design-MBD设计大赛同步颁奖,邀请集团公司领导、国内外知名设计专家代表、设计、包装、文创行业协会代表出席MBD大奖之夜颁奖典礼,为本次大赛获奖选手、团队颁发奖杯、证书和奖励。
七、赛事奖励
决赛获奖作品将获得由大赛主办方提供的荣誉奖杯或奖牌和奖励,并享受相关政策服务支持。
(一)奖金奖励
1.团队组
MBD飞天文创·美创奖2名,奖金10万元,颁发荣誉奖杯或奖牌1份
MBD飞天文创·美韵奖5名,奖金5万元,颁发荣誉奖杯或奖牌1份
MBD飞天文创·美作奖8名,奖金2万元,颁发荣誉奖杯或奖牌1份
2.个人组
MBD飞天文创·美创奖2名,奖金5万元,颁发荣誉奖杯或奖牌1份
MBD飞天文创·美韵奖5名,奖金2万元,颁发荣誉奖杯或奖牌1份
MBD飞天文创·美作奖8名,奖金1万元,颁发荣誉奖杯或奖牌1份
(二)获奖支持
1.美韵奖以上获奖者(含美韵奖),除了常规的奖金外,可获得加入茅台工业设计中心智库的资格,同时,本次大赛活动获美作奖以上的企业或个人(含美作奖),企业经茅台文旅公司考察符合要求者,可以纳入茅台文旅公司设计生产供应商库,提供产品设计生产服务;个人经茅台文旅公司考察符合要求,则成为茅台文旅公司签约独立自然人设计师,建立合作关系,提供产品开发设计服务。
2.团队组、个人组获美创奖的作品除享受上述支持外,更有机会获得推荐参加国际赛事的资格。
3.承办方将在比赛结束后安排奖金发放事宜,所有奖金以人民币为单位结算,均为税前金额,相关税费获奖由承办方代扣代缴。
八、特别声明
(一)参赛作品不得包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包含涉及与性别、宗教相关的歧视性内容,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后果均由投稿者承担。
(二)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与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并保证参与作品以及本次活动使用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头像、名称、账号介绍,或文字、图片、音频、视频、链接等)不得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参与作品涉及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与者本人承担。
(四)创作内容不可涉及的范围:不得出现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等国家性质的相关文案及画面元素;不得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泄漏国家秘密;不得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漏个人隐私;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等内容;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不得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不得侵犯第三方权益;不得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五)参赛者在报名时应当提供个人真实资料,大赛组委会对作者身份的真实性不作实质性审查,但个人资料失实将会失去其作品获奖、发表机会。
(六)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设计且未进入市场、未公开发布的作品,严禁抄袭、剽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凡涉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大赛无关,且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作品产生版权纠纷,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承担。
(七)禁止赛事内一稿多投,即同一件作品在“MBD”文创设计专项赛中只容许投一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八)参赛者同意无偿提供并授予大赛组委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组委会拥有所有参赛作品的复制、发行(纸质及数字)、出租、展览、培训、放映、网络信息传播、录音录像等权利,不再另付费用。
(九)参赛者承诺参与作品为本次征集活动专门创作,活动征集期间,参赛者不得将参与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参与作品在赛事公示前需保持版权完整,不得用参与作品参与本赛事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平台或品牌组织的活动。
九、版权归属
(一)作品一经投稿,即视为授权茅台文旅公司一项全球范围内、免费、独家、可再许可(通过多层次)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修改权、翻译权、制作衍生品、表演和展示等权利),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巽风数字世界内及在官网、微博、微信、B站、小红书、抖音等网站、应用程序、产品或终端设备中展示、报道、宣传及市场活动推广署名使用。
(二)对于获奖的参赛作品,获奖作者仅保留署名权,其余著作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依前款授权)及其他收益将全部转让至茅台文旅公司(或其指定的公司),获奖作者应当配合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茅台文旅公司享有对相应设计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注册等全部权益。获奖作者不得将此权利再次授权任何其他个人或机构,如若违反本规定的视为获奖作者严重违约,主办方及茅台文旅公司有权要求获奖作者退还已经支付的奖金并按照转让协议的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三)若茅台文旅公司需对获奖作品进行进一步完善或开发、设计产品落地,获奖者需协助配合。
(四)作品一经提交,将视为参与者已全面了解本次征集活动规则,并同意遵守征集活动相关规定,自愿受其约束。若参赛作品在商业使用中其著作权存在争议,主办方及承办方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提供作品的参赛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如果获奖作者拒绝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或以实际行动放弃履行相关版权转让或授权义务,则视为主动放弃相应奖项,主办方将在其余参赛者中选择一名替补作为获奖者。
十、赛事组委会联系方式
工作邮箱:sjdszpzj@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郭老师 18015389215(微信同号)
大赛相关问题咨询请加微信jcx130320,qq交流群754856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