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征集企业标识(LOGO)的启事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系重庆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重要子企业,于2000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279”),是长江内河港口第一家上市公司,全国5A级物流企业,中国西部地区最大的内河主枢纽港、集装箱吞吐港运营企业。公司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交通强国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积极融入集团“六个一体化”现代物流运营体系,为重庆建设长江上游航运中心、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内陆开放综合枢纽贡献港口力量。为更好地向社会展示上市公司文化内涵和良好形象,树立品牌效应,扩大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新标识(LOGO)设计方案,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止。
三、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个人、单位和团体均可参加。
四、作品要求
(一)公司标准名称
1. 中文标准名称: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2. 英文标准名称:Chongqing Port Co.,Ltd.
3. 中文简称:重庆港
4. 应征单位或个人若想深入了解公司属性、发展理念等情况,请访问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qggf.cn)获取更多信息。
(二)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未公开发表的作品,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因征集作品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后果均由投稿人承担,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应征作品需体现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及行业属性,吻合公司发展理念,突出公司特色,有利于引导宣传品牌文化;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内涵丰富、创意突出,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视觉冲击力强。设计稿应配有对设计思路、设计理念和作品内涵的文字说明(500字以内)。
(四)应征作品应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给人以深刻印象。
(五)应征作品要具有明显的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要满足便于加工制作,适合宣传,符合印刷、悬挂、制作徽章等各种载体用途的需求,适合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适合于各类媒介和国内外广泛传播。
五、作品提交
本活动通过网络方式征集,应征单位或个人需将以下材料和文件的电子版打包,在规定时间内以“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LOGO征集+姓名+联系方式”为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370060812@QQ.com:
(一)LOGO电子版,格式为jpg,分辨率不小于300dpi;
(二)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标识(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扫描件;
(三)签字确认的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标识(LOGO)征集活动承诺书扫描件;
(四)应征单位或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扫描件。
六、评选方式
主办单位评选出6个入围作品,有权要求应征者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重新设计制作,以备进行终选。最终从入围作品中选出启用作品1个。若参与征集的作品过少或质量过低,为保证作品质量,主办单位保留入围作品缺额、启用作品空缺的权利。
七、奖励办法
(一)入围作品:奖励人民币2000元/个。
(二)启用作品:奖励人民币20000元。
(三)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上述奖金金额皆为税前金额,本公司作为法定扣缴义务人,对获奖者所获奖金按照偶然所得收入,依法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八、应征作品的权属
本次征集活动所有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申请专利、商标或进行版权登记,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其他任何征集活动和比赛。不存在《商标法》规定的不得注册情形,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应征作品。
本次征集活动启用作品的作者对报送的作品知识产权负责,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启用作品拥有无偿使用权,作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人。本征集启事约定的奖金即为相应知识产权转让费用,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支付给应征者任何费用。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有对其设计进行修改的权利,有权要求作者将启用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可对该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发表、修改、复制,以及以任何形式的商业开发等。
九、其他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298号
联系人:黄诗皓
联系电话:63100988,QQ:3700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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