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自贸区河滨文化体育公园概念性方案征集公告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征集代理机构)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征集人)委托,就连云港自贸区河滨文化体育公园概念性设计方案面向全国开展公开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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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目标
为进一步提升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形象和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打造城市运动公园典范,提高现代化新港城几何中心人居环境,开展连云港自贸区河滨文化体育公园建设。公园以面向连云港市民和周边社区居民为主要功能的休闲运动功能为主,集全龄化体育健身、小轮车轮滑赛事竞技、水上运动、山海盐韵文化展示、休闲娱乐美食及水环境治理示范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体育公园。现面向全国优秀的设计单位和设计团队征集具有创意新颖、可实施性强的概念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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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内容
连云港自贸区河滨文化体育公园概念性设计方案(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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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南起陇海铁路,北至东方大道,西临跃湖路,东依东盐河,总长约4.7km,陆地总面积约48.8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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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对象
1、应征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单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征单位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应征单位须委派1名项目负责人全过程主持本项目,未经征集人允许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2022年7月-2022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4、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配备包含园林绿化、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造价等专业人员,提供2022年7月-2022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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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单位获取基础资料时间及方式
1、获取时间:应征单位必须于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从征集代理机构处获取参加本项目方案征集所需的基础资料,超过上述时间不再提供。
2、获取方式:
(1)应征单位与征集代理机构联系,并填写应征单位登记表(征集代理机构提供格式)后,由征集代理机构将所有基础资料发送给应征单位。
(2)征集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工联系电话:0518-85522323
(3)获取资料所需费用: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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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方案的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17时00分。
2、提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观筑大厦A座10楼1004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征集人不予受理。
3、提交文件份数:资格审查文件一式5份,设计文件份数按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提供。
(1)资格审查文件至少包括:
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社保证明;④项目组人员岗位证书和社保证明;
(2)方案文件要求及编制方式:
1)方案文件至少包括方案文本、展板、电子文件(光盘)等。
2)方案文件暗标编制要求:
①所有的方案文件中均不得出现应征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其他任何可识别身份的字符和徽标等。
②方案文件中方案文本的封面和封底均为无底纹白纸,且不允许标注任何内容。
3)应征单位应将方案文本、展板、电子文件(光盘)分别密封包装,密封袋上应注明应征单位名称等信息,并加盖骑缝章。
4、其他要求:
(1)征集人将于应征方案提交截止时间后3日内组织评选,评选内容包含应征单位的方案汇报,具体方案汇报时间将提前另行通知。
(2)应征单位应按照征集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方案汇报,否则按应征人放弃汇报处理。
(3)应征单位参加方案汇报所需的电子汇报文件(与纸质方案为同一方案)、电脑设备等均由应征单位自备,每个应征单位的汇报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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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程序
1、征集人将在应征方案提交截止时间后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所有应征方案进行评选。评选委员会按照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和征集公告等有关要求对所有应征单位的方案进行评选,同时对应征单位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选标准的,其方案将不予评选。
2、评选结束后,评选委员会将评选出前三名,征集人将评选结果在征集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未入围单位不得向征集人询问评选结果的原因或理由,征集人没有向应征单位解释或澄清评选结果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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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奖励
(1)征集人对评选出的前三名将给予奖励,其中第一名奖励35万元人民币,第二名奖励20万元人民币,第三名奖励15万元人民币,未入围前三名的应征单位不给予补偿。
(2)征集人给予入围单位的上述奖励金额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现场勘察费、文本装订费、差旅费、通讯费、食宿费、管理费、保险、税金等为参加本次应征活动所需的一切费用。
(3)本次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公示结束后15日内,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与入围的三家单位分别签订入围奖励协议(合同),协议价款即为奖励金额,总价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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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宜
1、征集人对应征单位提交的方案不予退还。
2、未经征集单位同意,应征单位不得将征集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复制、外借、转让。征集期间内一经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取消其应征资格。征集活动结束后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入围单位的方案成果知识产权归征集人所有,征集人有权对入围单位的方案成果进行使用、深化、宣传等。
4、入围第一名的应征单位应根据征集人的要求,在接到征集人通知后15日内完成方案整合、优化工作,并向征集人提交最终的概念性方案成果。征集人收到最终成果后向入围的三家单位分别支付入围奖励。
5、应征单位在本项目征集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应征单位自行承担。
6、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属征集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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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征集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工、于工、张工
联系电话:0518-85882981
征集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观筑大厦A座10楼
联系人:范工
电话:0518-8552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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