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化十景”征集评选活动开始啦
为助力昭化区“三创”工作,深入挖掘昭化文旅资源,更好地展示昭化魅力,提升昭化旅游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拟开展“昭化十景”征集评选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广元市昭化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广元市昭化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评选对象
以昭化境内的人文景观、自然景观为主要对象,主要包括传统的历史文化景观、特色的自然生态景观和人文民俗风貌等。其特质应具有独特性、唯美性、地标性,体现地域特色、文化内涵、和谐之美。
三、评选流程
(一)“昭化十景”征集推荐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推荐材料:填写“昭化十景”参评表(格式见文末二维码),并附3张照片,做到“一景一表三照片”。邮件标题名称以“昭化十景+姓名+联系电话”格式为准。投稿邮箱:847658080@qq.com, 联系人:刁欢,联系电话:
(二)“昭化十景”投票评审阶段(4月1日—4月20日)
1.专家初评。由主办方组织专家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初筛评选,选出15个具有代表性、有特色的景观,入围“昭化十景”网络评选。
2.网络投票。对入围的15个景观,通过昭化文旅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投票。
3.专家终评。组织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充分论证、评议,综合专业评审意见及网络投票结果,确定“昭化十景”名单。
(三)“昭化十景”公示、发布及颁奖阶段(2023年5月20日前)
1.公示。在昭化文旅、昭化区政府网站公示“昭化十景”名单,接受监督举报,若涉及侵权等问题及时公布和取消参赛资格,使用替补方案进行替补。
2.发布和颁奖仪式。以主办方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四、奖项设置
(一)对最终认定为“昭化十景”的,每个景观给予推荐者奖励2000元(个税自理),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对未入选“昭化十景”但入围投票环节的5个景观,每个景观推荐者奖励500元。
(三)对符合推荐要求的前100名作品推荐者,可获得昭化文创产品一份。领取方式:线下领取(若有邮寄需求,邮费自理);领取地址:广元市昭化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404办公室。
五、征集要求
(一)需填写《“昭化十景”征集参评表》(见文末二维码)。景观取名,建议最好四字,言简意赅,体现出景点和景色特征,例如“断桥残雪”“南屏晚钟”等。景观介绍要对历史、文化、传说等进行充分挖掘。
(二)每个推荐景观填写一张参评表。未附文字说明或未附3张照片的视为无效参与,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参与活动。相同景观名字,或同一景观推荐作品,将从文字描述、照片效果等方面评选出一名推荐者。
(三)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的所有申报材料享有终身使用权,例如出版图书、画册、明信片以及进行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商品开发等,不再另付使用费或稿酬。
(四)投稿者对其作品及资料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投稿作者本人承担。
(五)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昭化十景”征集参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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