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吉祥物、宣传口号、主题标识(LOGO)、主题歌曲征集活动启事
为推动罗定市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进一步创新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方式,营造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现特公开征集罗定市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吉祥物、宣传口号、主题标识(LOGO)、主题歌曲。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1.“文明罗定、善德泷州”吉祥物;
2.罗定市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口号;
3.罗定市创建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
4.“历史名城、文明罗定、善德泷州”主题歌曲。
二、作品内容及要求
(一)吉祥物
吉祥物作品设计要以罗定历史文化、自然风光、地方特色的元素、符号为参考,作品表达要求简约、亲近、寓意美好。需提供设计图样及技术说明(尺寸、比例、颜色、制作材质等),详细阐述作品的创作思路和理念。
(二)宣传口号
宣传口号要紧扣文明城市创建主题,围绕罗定市独特的红色文化、历史文化、现代文化等文化资源,突出与罗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大建设的关联度,体现罗定市历史积淀和文化传承,展示罗定市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文化特质,以凝练、响亮、贴切和易记的方式打造罗定市文明城市的宣传名片;作品既要有新颖、独到的创意表述,又要具备雅俗共赏、通俗易懂的特点,接地气、形式新。
(三)主题标识(LOGO)
1.作品要有新颖、独到的创意表述,设计理念、风格符合创建文明城市理念及罗定历史文化等特色。
2.作品如配有文字,请合理选择字体、字形、颜色,笔划简洁,识别性强,视觉传播效果理想,便于识别和记忆,具备较大的动员传播价值。
3.作品标识设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LOGO设计尺寸:120mm×120mm,并同时提交JPG格式效果图和AI或CDR、PSD等图形,分辨率为300dpi。
4.除设计图案,每件作品须配写100字以上的文字说明,其内容旨在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四)主题歌曲
1.作品须围绕“历史名城,文明罗定、善德泷州”这一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健康、昂扬向上、加油鼓劲、易于传唱;要充分反映罗定市的历史内涵、地域特色、城市精神、人文风貌;能够充分调动全市广大市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充分表达广大市民对幸福生活的美好期盼。
2.歌词须符合创作规范,既要朗朗上口,又要有独特视角,要有一定的艺术水准和真情实感;曲调旋律流畅,要集思想性、艺术性、群众性于一体,感染力强,易于传唱。
3.作品须为完整的歌曲作品;作品体裁(美声、民族、通俗);形式(民歌、儿歌,独唱、合唱、重唱等)不限。
4.作品长度最短不少于3分钟,最长不超过5分钟。
5.作品须是未在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媒体上发表、播出或获市级以上(包括市级)等次奖项的原创歌曲。
三、投稿方式
1.作品征集面向全社会,个人和团体均可参加;
2.报送的作品须填写《罗定市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吉祥物、宣传口号、主题标识(LOGO)、主题歌曲征集表》。
3.歌曲作品采用简谱记谱,成品可提供mp3格式录音小样。
4.所有参赛作品要坚持原创,严禁网上抄袭粘贴,一经查证,取消参赛资格。
5.作品投稿采用电子版、纸质版均可。电子版投稿:将作品文件及《罗定市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主题歌曲、吉祥物、主题标识(LOGO)、宣传口号征集表》发送至罗定市文联邮箱(LDWL3726624@126.com)。纸质版投稿:将作品一式2份邮寄到罗定市兴华一路33号市交通运输局大楼七楼罗定市文联收,邮编:527200,联系电话:3726624;联系人:黎万和。
6.征集时间:从本方案发布之日起,正式接受投稿,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四、评选规则
1.筛选。时间:11月上旬。根据作品的创作主题、内容等方面因素,由主办方从征集到的作品中筛选中10首歌曲、10款吉祥物、10个主题标识(LOGO)、10条宣传口号参加最后评选。
2.评选。时间:11月下旬。采取网络投票计分(占比40%)和专家评审得分(占比6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由主办方将筛选出的10首歌曲、10款吉祥物、10个主题标识(LOGO)、10条宣传口号在部分网络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并在“文明罗定”微信公众号开通网络投票通道,由网民进行网上投票;然后邀请有关专家、老师等组成专业评审团队,对参评作品进行打分。综合网络投票计分和专家评审得分,最后评选出罗定市创建文明城市主题歌曲入围作品5首(其中采纳奖1首);主题标识吉祥物入围作品5款(其中采纳奖1款);主题标识(LOGO)入围作品5个(其中采纳奖1个);宣传口号入围作品5条(其中采纳奖1条)。
五、奖项设置
1.吉祥物、宣传口号、主题标识(LOGO)
入围奖(吉祥物、宣传口号、主题标识(LOGO)各设5名,其中采纳奖各设1名):每名奖励500元,采纳奖各设1名:1000元(即入围500元+采纳500元)。
2.主题歌曲
入围奖5首(其中采纳奖1首):1000元,采纳奖1名:2000元((即入围1000元+采纳1000元)。
备注: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入围奖及采纳奖不重复奖励
上述奖项视征集情况可作适当调整。获奖作品由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六、有关说明
1.投稿人须保证投稿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本人负责。
2.优秀作品将通过有关媒体和“文明罗定”进行广泛宣传,使其推广传唱,并优先推荐至上级相关赛事参加评选。
3.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吉祥物、宣传口号、主题标识(LOGO)、歌曲一经采用,其所有权、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罗定市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罗定市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投稿即视为同意本方案的全部内容。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罗定市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吉祥物、宣传口号、主题标识(LOGO)、主题歌曲征集活动征集表。
罗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罗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罗定市融媒体中心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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