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新区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大型游客服务中心方案征集
为服务紫薇国家级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树立武汉市农旅融合发展新形象,提升项目建设品质,更好的发挥旅游服务中心的平台作用,助推乡村振兴的深入发展,打造武汉市旅游集散中心的标杆,特面向社会开展新洲区紫薇国家级田园综合体旅游服务中心概念方案征集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新洲区紫薇国家级田园综合体旅游服务中心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用地位于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道丰乐村,230国道与阳丰线交汇处,是紫薇国家级田园综合体的东大门,用地规模12075平方米,约18.1亩。
拟建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区位图
(三)道路交通情况
项目用地东侧109省道、230国道现状路宽分别为10米、25米,其中,230国道规划道路红线50米;南侧为阳丰线,现状路宽约5米。
公共交通方面,用地东侧109省道(阳福公路)上有一条公交线路(Y315),用地距离最近的公交站点100米。
项目设计范围图
(四)周边建设情况
项目用地内现状使用功能包括公共停车场、公厕、林地等,地势较为平坦。场地东侧为道路、公共停车场、大片的农林用地,南侧为刘重武村湾,西、北侧为紫薇国家级田园综合体范围。
图片
项目周边建设情况图
二、建设目标及要求
(一)建设目标
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大型游客服务中心。
(二)建设规模
建筑规模: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12075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30%。
建筑高度:控制在15米以内。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阶段
各参赛机构进入报名网址(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进行填写,将填写表格和资信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成功后主办方将向其提交的邮箱发放参赛编号、项目任务书及基础资料包。本次征集方将不组织集中踏勘,应征单位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实地考察。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8日17:00;成果各设计机构成果完成后于3月22日17:00前将成果以邮件方式提交至官方指点邮箱229421495@qq.com。
(二)方案评审阶段
评审分为初期评审和终期评审两个阶段,初期评审时间为3月24日,入围方案终期评审时间为4月4日(暂定)。
初期评审阶段,参赛机构提供展板、说明书电子文件,承办方组织专家初期评审会,择优评选出无排序的3家入围设计机构和2家有排序的备选设计机构,初期评审结果在“众规武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终期评审阶段,承办单位组织概念方案终期评审会,参赛机构提供展板、图册、演示文件电子文件,入围机构到现场汇报设计成果,确定3家机构排序,终期评审结果在“众规武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征集工作时间安排表
报名及方案成果提交阶段
时间
事项
2023年3月2日
发布征集公告,报名通道开启
2023年3月8日
17:00前
设计机构提交资信文件,报名截止
2023年3月22日
17:00前
按要求提交概念方案成果
概念方案评审阶段
时间事项
2023年3月24日
17:00前
召开概念方案初期评审会,会后三个工作日公布初审结果
2023年3月31日
17:00前
入围设计机构提交概念方案优化成果
2023年4月4日
召开概念方案终期评审会,会后三个工作日公布评审结果
注:资信文件包括设计机构概况、营业执照或有效机构注册文件、联合体协议、设计机构项目一览表、设计团队总表、项目负责人简历等。
四、奖金设置
根据评选结果向各设计机构进行表彰,并发放获奖证书以及相应奖金。
本次征集设置奖金总计18万元。方案评选出最佳方案奖1家,获得10万元设计费;第二名1家,获得5万元设计费;第三名1家,获得3万元设计费。
上述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五、参赛规则
(一)所有参赛机构应保障参赛作品在满足相关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及地方标准要求下具备落地性与可实施性。
(二)获奖作品有机会以展览、图书等方式进行公开展示,并在“众规武汉”微信公众号和专业媒体上进行宣传。
(三)本次众规活动收到的所有成果文件著作权归参赛者所有,使用权归活动主办方和参赛者共同所有。其中,获奖设计成果在主办单位支付奖金后,主办单位有权免费使用获奖方案,获奖设计人不得将方案另投他处或用于其他项目。
(四)本次众规活动奖金含税,以人民币在境内支付,国外设计机构或个人无法收取人民币的,可授权国内合法独立法人代收款项。
(五)主办单位提供给参赛者的所有技术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均受版权保护。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披露、使用上述技术基础资料,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所有提交的众规成果文件内容均应是参赛者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也不得包含参加过其他项目或竞赛的作品。如果成果造成侵权,将取消侵权方参加本次众规活动的资格,并由侵权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电子图纸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作者姓名和所在机构的文字或图案,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八)为保证方案质量,经所有评审一致同意后,主办方可对部分奖项拥有空缺或减少的权力。
(九)本次众规项目受法律管辖,众规工作和所有设计成果文件适用中国法律。
(十)本次众规项目的最终解释权为主办单位拥有。
(十一)本次征集及相关征集规则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若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六、组织机构与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
新洲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新洲区仓埠街街道办事处
新洲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洲区文化和旅游局
武汉市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中心
“众规武汉”工作组
联系方式
电话:13476159819丁工
18627831561夏工
邮箱:229421495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