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副中心东部片区国际方案征集公告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征集代理,就金桥副中心东部片区组织开展国际方案征集活动,欢迎有兴趣参与应征的申请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本次征集将通过公开资格预审的方式从所有申请人中择优选取3名应征人参加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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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背景
金桥副中心规划面积4.5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690万方。核心区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290万方。
规划在副中心核心区域选取0.25km²作为首开区,先期开发约100万平方米的建筑体量,主要包括金桥1851、金桥元中心、中央公园综合体等项目,未来将建成330米的超高层、以及上海最高的200米云端住宅等。
随着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先后落地,金桥集团已于2022年10月启动中央公园综合体项目的国际方案征集工作,中央公园通过金科路下穿,将地面空间最大限度还给市民,呈现有温度的城市形象。
为落实金桥副中心的规划,此次的副中心东部片区概念方案征集,承接了中央公园综合体的开发,向东延伸,打造副中心的最核心公共空间。
项目设计响应上海市与浦东新区上位规划指引要求,凸显金桥未来智造创新集聚区的文化特质,目标成为点亮浦东新的文化地标和绿色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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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范围和内容
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副中心核心区,包括金科路东侧中央公园东部片区(含两处金桥艺术中心)及延伸区域、金科路西侧中央公园北侧地块、以及元中心二期北侧地块。
此次概念方案征集包括概念设计范围及重点设计范围两个范围。
概念设计范围由21-01、22-02、22-03、22-04、22B-01、22B-02、22C-01、22C-02、22D-01、22D-02、23-01、23-02、23A-01、23A-02、23B-01、23B-02、23C-01、23D-01、23E-01、11-01、11-02、11B-01、11C-01二十三个地块组成,用地面积共计约34.53万平方米。
重点设计范围由21-01、22B-01、23-01、23-02、23A-01、23A-02、23C-01、23D-01八个地块组成,用地面积共计约10.3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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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
3.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参与应征。
3.2:申请人须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具有承担本次征集内容相应的资格及能力,具备相应的设计许可。
3.3:申请人须具有与本次征集内容类似的项目业绩。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人须根据设计任务书要求组建功能策划团队和城市设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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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潜在申请人,请于2023年4月14日12:00时至2023年4月19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下同)在线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2:首次注册的申请人需要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供应商注册,获取登录名和密码后,方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已注册的申请人可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中进入在线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流程。征集代理不接受没有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注册和没有《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
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进行注册并有《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即可。《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阶段,无需明确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组成以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但需要注意的是,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征集活动,也不得同时加入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其他联合体,否则相关《申请文件》均被否决。
4.3:申请人成功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不意味着其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公告第3条“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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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以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交。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11:00时,提交的时间以电子文件上传成功的时间为准。
除了在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申请文件》外,未在截止时间前上传或以其他形式提交的《申请文件》一律不被受理。
5.2:电子文件包括全套正本《申请文件》的PDF扫描件和PPT文件。
申请人应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本项目的领购页面下,点击“投标文件”按钮后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请注意不要对压缩文件进行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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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方式
申请人提交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选择3名申请人作为入围的应征人。
如申请人数量正好为3名,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综合实力、主创设计师的资历、设计团队的人员配置等进行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的判定。
如判定符合项目要求,3名申请人直接入围。如判定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不足3名,征集人保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权利。如申请人少于3名,征集人同样保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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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征集费
7.1:入围应征人在最终成果评审会结束,并经最终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定其方案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将各获得方案征集费人民币250万元(含税)。
7.2:如经最终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定,应征人的方案没有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应由最终成果评审委员会单独出具书面意见且有半数以上评委签字,具体阐明不符合要求的设计内容以及扣款标准,征集人将根据该书面意见扣减直至不支付该应征人的方案征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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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征集活动的初步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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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产权
入围进入正式征集阶段的3名应征人将与征集人(即本条中的“甲方1”)、征集代理签署《方案征集合同》。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视为接受以下知识产权条款。
9.1:应征人承诺其拥有其提供服务时编制的所有图纸、说明、电子文档和其它相关文件(以下总称“成果文件”)的合法权利和知识产权。
9.2:所有由乙方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归乙方所有。
其中规划及城市设计成果,在甲方1向乙方付清方案征集费之后,该部分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1所有,甲方1有权使用、复制、修改及宣传成果文件。双方均不能将成果文件部分或全部地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
9.3: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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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
征集代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人:胡欣欢、陈益超
电话:021-32173683、021-3217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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