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米脂”微视频有奖征集活动开始了
为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引领,全面挖掘我县廉洁文化资源,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赓续红色血脉,厚植廉洁思想根基,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大力培育新时代米脂各行各业涌现出的清廉建设典型,弘扬正能量,展现新风貌,助推清廉米脂建设取得实效,县委清廉米脂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决定举办“清廉米脂”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
一、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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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分五个阶段:活动启动阶段、征集创作阶段、作品初评阶段、终评表彰阶段、获奖作品展示阶段。
1.活动启动阶段(2023年4月上旬):向征集各单位发出通知,并通过县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征集评选消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提升参与度。
2.征集创作阶段(2023年5月至8月底):主体向县委清廉米脂建设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各镇街征集,同时也鼓励县内有实力的创作团队或个人根据活动要求积极参加活动。
3.作品初选阶段(2023年9月上旬):由主办方邀请业内专家根据作品质量确定入围名单。
4.评比表彰阶段(2023年9月中旬):邀请获奖作品创作主体阐述创作理念,邀请评委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表彰。
5.获奖作品展示阶段(2023年10月):通过县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米脂发布、米脂新闻网、米脂电视台等传播平台,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推介宣传。获奖作品将择优向中省市纪委监委推送。
二、活动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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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伴我行”
三、举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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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清廉米脂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
四、活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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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银州街道,县委清廉米脂建设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
五、奖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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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动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8个。
奖金设置:一等奖奖励6000元,二等奖每个奖励4000元,三等奖每个奖励2000元,优秀奖每个奖励500元,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
六、征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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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要求。参赛作品要主题鲜明、构思新颖、以小见大、润物无声,弘扬清风正气,传递崇尚廉洁的价值观念,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2.形式要求。投稿视频分为微电影、纪录片、微视频、微动漫等类型,其中微电影、纪录片时长不超过15分钟;微视频、微动漫时长不超过3分钟(含创意廉政公益广告和创意微视频等内容)。投稿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280x720,视频格式为MP4。
3.版权要求。所有作品要保证原创性,数据等素材领域和来源需符合相关法规,严禁抄袭、模仿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评、展播资格,若发生法律纠纷,一切因参赛者产生的版权问题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获奖作品主办方与作者共同享有版权。
凡报送作品参加本次大赛的,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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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制作单位完成作品后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报名表和作品发送到指定邮箱或报送至县纪委监委509室。
邮箱号码:592655239@qq.com
联系电话:0912-6222090
https://mp.weixin.qq.com/s/ra6qdcal2DnwudMM7Zpz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