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防范非法集资短视频公益宣传作品有奖征集活动的公告
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两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条例》精神,提升社会公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防范社会重大风险事故发生,促进社会全面和谐稳定,伊犁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2023年6月面向社会有奖征集以“防范非法集资·共创美好伊犁”为主题的公益宣传短视频(微电影、微动漫、微视频、原创音乐MV)。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伊犁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伊犁州党委宣传部。
(二)支持单位
主流媒体协同支持
二、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6月24日
三、征集作品主题
本次有奖征集活动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警示非法金融活动危害、打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为主题,面向社会和相关机构征集的公益宣传短片(微电影、微动漫、微视频、原创音乐MV),要求参赛作品围绕网络借贷、校园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非法期货交易、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重点领域进行创作。借助影像力量揭露各类诈骗行为和投资陷阱,加大对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青年学生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打击金融领域黑恶势力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共筑全民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打击金融领域黑恶势力的铜墙铁壁,为奋力谱写新时代伊犁篇章贡献力量。
四、作品要求
1.宣传短片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可采取人物访谈、宣传片、情景微电影、街头海采、纪录片、创意vlog、手绘动画、CG动画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具有独特创意性,创意可体现在内容形式、拍摄手法、语言文字等多个方面;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商业广告宣传版画面和文字。
2.要求所有参赛作品原创,内容要健康向上,主题鲜明。要旗帜鲜明讲政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创作格调要高尚,体现时代要求,杜绝低俗;要准确使用宣传用语,避免产生误解和歧义;既要有娱乐性、针对性,又要简明易懂。
3.作品规格:短视频格式:MP4;视频压缩编码:H.264/AVC;视频码率:1MB-5MB;横屏-视频分辨率:1920x1080,画面宽高比:高清16:9;帧率:25帧/秒;竖屏-视频分辨率:1080x1920,画面宽高比:高清9:16;帧率:25帧/秒。
4.参评作品总时长原则上应在1—3分钟,杜绝抄袭,所拍摄素材和使用的音乐、视觉元素等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参赛作品须向主办方开放完整版权,主办方拥有无偿使用入选作品开展非营利性活动的权利,如有侵权及发生法律纠纷,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
五、报送方式
宣传短片投稿发布在抖音#远离非法集资·共创美好伊犁话题下方(在作品标题中添加话题#远离非法集资·共创美好伊犁),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将短视频参赛作品发送到伊犁州金融办电子邮箱(yljrb@sina.com),邮件标题需按以下格式填写“作品名+作者(单位)名+联系方式”。
六、截稿时间
此次活动截止到2023年6月24日24时。
七、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共设置优秀作品奖和优秀组织奖2个奖项大类,个人奖由活动组织方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组织奖由活动组织方颁发获奖牌匾及证书,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一)优秀作品奖(20个)
一等奖1名,奖金4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15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800元
鼓励奖10名,奖金300元
(二)优秀组织奖(10个)
优秀组织奖(县市)2名
优秀组织奖(部门)5名
优秀组织奖(机构)3名
八、评选方式
(一)截稿日期后,活动组织方将依据作品在抖音短视频平台点赞量排名,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议,获奖作品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综合评分。
1.优秀作品评分标准为:抖音短视频点赞量排名占比40%,评委评分占比60%。
评委评分标准为:①内容主题(30分):内容健康积极向上(10分)、切合防范非法集资主题(20分);②文案创意(20分):内容不拘一格,独到深刻(10分)、文案配乐符合主题,升华内容(10分);③技术性(20分):画面音质流畅、布局合理(10分)、剪辑中情节精炼不冗长(10分);④整体性(15分):短视频连贯顺畅(5分)、耳目一新的感觉和别具一格的视听享受(10分);⑤时长(5分):视频时长要求至少1—3分钟,低于1分钟、超过3分钟均会相应扣分。
2.优秀组织奖评分标准为:①县市:按照辖区获奖作品等级及数量、参赛作品数量及质量排序前2个县市;②部门及机构:从优秀作品奖作者所在单位中,综合获奖作品等级及数量、参赛作品数量及质量排序前5个部门、3个机构。
(二)投稿作品超过设置奖项(一、二、三等奖)总数的3倍以上方符合开评条件,投稿作品数量不足的按照3:1的比例减除相应评奖名额。
(三)获奖情况将在有关媒体上公布。优秀获奖作品将通过电视、网站、新媒体、户外大屏等传播渠道进行展播。
九、征集对象
社会公众、各机关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大中专院校、社会团体、广告设计公司、新闻媒体和广告创作爱好者等。
十、特别声明
(一)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获奖作品将免费用于全州公益广告宣传,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终端、车体、灯箱、显示屏、移动电视、楼宇视频等进行展播。
(二)作品要求原创,创作人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因侵权而导致的责任,由创作者自负,并以此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三)所有应征作品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四)对于评选出的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在适当时间以恰当的方式修改并无偿用于公益宣传。
(五)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六)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征集作品涉及的创作、拍摄、制作等一切费用全部由参赛个人、组织或参赛单位负责。
(七)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伊犁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伊犁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伊犁州财政局)
2023年5月31日
https://mp.weixin.qq.com/s/6RGUqT3lINivVtCQ0wFC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