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鄱阳代言”短视频大赛
为提高鄱阳文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塑造鄱阳良好文旅形象。鄱阳县文广新旅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举办“我为鄱阳代言”文旅形象推广活动,对鄱阳文旅资源产品进行宣传推广,方案如下:
一、活动思路
通过短视频作为宣传推介的重要渠道,宣传鄱阳县美文、美景、美食以及传统文化、传统工艺。依托鄱阳人民及来鄱游客,以群众的视角展现鄱阳风土人情、发掘鄱阳旅游资源、助力鄱阳文旅产业。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鄱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承办单位:鄱阳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三、活动主题
以“我为鄱阳代言”为主题,拍摄以鄱阳风土人情为主要内容的短视频。
四、活动时间
1.作品拍摄投稿:2022年11月19日-2023年1月19日
2.作品评审:2023年1月19日-2023年1月29日
五、参与对象
全县抖音短视频爱好者、团队均可参加
六、拍摄要求
1.围绕“我为鄱阳代言”这一主题,短视频主要以鄱阳本地自然风光、文化传承、历史底蕴、幸福生活、特色美食及特色产品为素材,通过讲故事、探美景、寻美食、推产品等多角度自由创作,以鄱阳人或鄱阳旅人的身份,以出镜或不出镜的方式向全国推介鄱阳。
2.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形式新颖,内容积极向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低俗、暴力等不良内容。
3.视频画面清晰稳定,声音清楚无杂音。
七、参与方式
1.关注“乐游鄱阳”官方抖音账号。
2.作品在抖音APP上发布,在视频文案中加“#我为鄱阳代言”的话题,并 乐游鄱阳,即可参加活动。
3.原视频以文件形式发送至活动主办方指定邮箱pyxwgxl 163.com,来稿请在邮件正文注明:投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抖音账号、视频标题、联系方式。
八、奖项设置
为确保活动公平公正,大赛届时将设立评委会。评委会根据作品浏览量、点赞量、转发量、评论量,以及专家评审意见,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3000元。主办单位将择期组织颁奖活动,发放鄱阳县“醉美鄱阳推荐官”聘书及奖金。
九、有关要求
1.参赛选手报送的作品在内容和意识形态等方面严格把关。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剽窃抄袭。其创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并保证上传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和利益,若因上述行为产生的侵权行为,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参赛者承担。对大赛产生不良影响的,参赛者有责任消除影响。
3.参赛视频版权归参赛者所有,主办方可免费用于公益广告及公益展播。
4.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鄱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2年11月16日
https://mp.weixin.qq.com/s/ONGJZFfyCsz9fr26oXKnJ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