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想卓尼”主题歌曲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卓尼知名度、美誉度、传播力和影响力,展示“乡村振兴”及“产业转型”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生动讲述卓尼作为“生态之县、文化之县”的独特魅力,唤起全县各族群众宣传卓尼、建设卓尼的文化自信,共同谱写“畅想卓尼”的时代新篇章,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畅想卓尼”主题歌曲。
一、活动主题
“畅想卓尼”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22年4月—2023年7月
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
专家评选时间: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4日
网评时间: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2日23﹕00
三、活动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卓尼县委卓尼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卓尼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甘肃省音乐家协会
四、参赛要求
(一)作品征集要求
1.征集对象:全国专兼职词、曲作者
2.作品名称:参赛者自行命题
3.作词要求:思想健康、紧扣主题,立意深刻,彰显本土元素,融合卓尼的历史和人文特色,展现卓尼独特魅力和发展成果,积极向上,主题鲜明,词句生动,合辙押韵,雅俗共赏。
4.作曲要求:风格不限、特色鲜明,旋律流畅、节奏轻快,朗朗上口,便于传唱,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富有时代气息。歌曲形式可以独唱、重唱、合唱,长度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5.歌词使用中文(包括少数民族文字),曲谱使用五线谱、简谱、记谱均可。每位作者限报2个作品参评,要求录制歌曲小样,0RD、PDF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6.征集的作品及音像资料须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出版、制作、展演,应征作品须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字数在300一500字,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二)投稿要求
此次歌曲作品征集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和投稿,作者须注明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
(三)参赛须知
1.所有提交作品参选的作者(个人、组合、机构)均视为认真细读本须知并自愿道守,如因须知中规定的各项细则发生的法律纠纷视为与主办方无关,由作者本人负责。
2.参选作者对获奖作品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改编、编配、演唱、制作音像制品、进行推广和传播。
3.获奖人应配合(授权)办理相关版权登记手续,并签署入选作品著作权(版权)转让合同(转让费不再另行支付)。
4.活动参赛作品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等其它专有权利,凡出现此类现象,责任由参赛作者自负。
5.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原额追回。
五、奖项设立
获奖作品1首,奖金30万元。
(1)奖金为税前金额,税费由获奖个人/获奖机构承担。
(2)获奖作品要做好所有的后期事项才能领取奖金(制作水平要达到发行作品的水平,签署相关版权转让合同,并需要参加作品首发发布会演出)。
(3)多人合作作词、谱曲的同一首歌曲视为一个作品,需注明主创第一署名人,奖金发给第一署名人。
(4)为了保证征集歌曲质量,所设奖项可空缺。
六、投稿地址
报送地址:卓尼县统办大楼五楼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电子邮箱:965461253@qq.com
联系电话:0941一5926131
移动电话:
联系人:乔女士
卓尼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6月17日
https://mp.weixin.qq.com/s/SbyKs2pnrT-WhJBVVMmgY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