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卡杯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参赛通知
计划组队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的高校请认真阅读以下参赛指南,并根据指南依次完成各项工作。
一、参赛资格
列在教育部发布的2022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中的本科类普通高等学校均有资格选派选手组建一个代表队参赛。
列在教育部发布的2022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中的专科类普通高等学校如果参加了最近两届大赛中的任何一届,即有资格选派选手组建一个代表队参赛。
没有单独列在2022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中的各高校与主校区不在同一省(市、自治区)的分校、校区等可以单独组队参赛。
二、报名
请注意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5日18:00。
计划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的高校即日起即可填写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参考《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组织办法》第九条规定)后,扫描成电子文档(PDF格式或JPG格式)发送至大赛秘书处电子邮箱jxds_2012@163.com。
在提交报名表之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章程》、《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组织办法》、《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决赛评审工作条例》和《徕卡杯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决赛竞赛规则》。提交报名表即意味着接受这四个文件的所有条款。
大赛秘书处在收到报名表后将及时予以确认,并在大赛微信公众号对报名表进行公示。之后,报名表列出的代表队联系人将被邀请加入第十二届大赛临时微信群。
另外,各参赛队的指导教师均可申请加入大赛微信交流群和微信信息发布群,并尽可能关注大赛微信公众号(请点击了解加入大赛微信群及关注大赛微信公众号的办法)。
三、复赛参赛选手的选拔
计划参赛的高校须按《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组织办法》第三章要求组织校内预赛(或选拔赛)选拔复赛参赛选手。
参赛高校在组织完校内预赛(或选拔赛)后,须在本校或二级学院官方网站上发布包含有承办院系、比赛时间、参赛人数、获奖名单等信息在内的校内预赛新闻。参赛高校须确保该新闻网页保留至大赛决赛结束30天后。没有条件在本校网站发布预赛新闻的高校须提供预赛成绩单、加盖承办院系公章并经预赛前20名选手集体签名后,由大赛秘书处在大赛官网进行公示。
各参赛高校须从预赛前20名选手中选择出不少于10名选手组成代表队,填写复赛参赛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或经代表队领队签名后,扫描成电子文档(PDF格式或JPG格式),连同Execl版文档于所在赛区复赛开始前提交给大赛秘书处。
请注意:填写在复赛参赛信息表中的选手为本校的正式选手。复赛参赛信息表一经提交,正式选手名单一律不得更改。各高校参加复赛和决赛的选手(编外选手除外)只能从正式选手中选择产生。
四、参加复赛
本届大赛的复赛阶段比赛分赛区举办(点击查看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复赛赛区一览)。
参赛高校原则上只能参加在本省(直辖市、自治区)举办的分赛区复赛;在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没有设置分赛区的情况下,由大赛秘书处指定参加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举办的分赛区复赛。
五、参赛费
本届大赛参赛费分为复赛阶段参赛费和决赛阶段参赛费两部分分别收取。
复赛阶段参赛费收取标准由各分赛区秘书处自行确定并自行收取。
敬请阅读: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参赛费收费标准及交费办法
本届大赛决赛阶段预计参赛高校较多,为减少现场报到时排队等候时间,本届大赛要求参赛高校必须于2023年8月1日前交纳决赛参赛费。确因各种特殊原因需要在报到现场交费的,决赛参赛费收费标准将有所提高。
六、提交校内选拔赛信息表
参赛高校须按照《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组织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决赛参赛选手,根据《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指导教师条例》确定本校指导教师团队组成名单及随队教师,于2023年8月1日0:00前填写好决赛参赛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或经代表队领队签名后,扫描成电子文档(PDF格式或JPG格式),连同Execl版文档一并发送至大赛秘书处电子邮箱jxds_2012@163.com。
七、住宿预订
大赛期间,大赛特约协办单位昆明名廷会议服务有限公司将选择赛场附近的若干家酒店供随队教师选择入住。届时,昆明名廷会议服务有限公司将在大赛临时微信群及大赛信息微信群发布通知和住宿预订办法。
八、参加决赛
大赛决赛阶段比赛定于2023年8月9日至14日在郑州大学举行(请点击了解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决赛日程安排(暂定))。
友情提示:建议所有参赛师生请将返程时间安排在闭幕式结束之后。未能在闭幕式上领取到奖牌、牌匾等奖品的,赛后一律不予补发。
点击页面最下方“阅读原文”即可进入大赛官网下载PDF版参赛通知及各种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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徕卡杯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参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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