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文化旅游主题口号和形象LOGO有奖征集
小伙伴们
下面有个很重要的事情
需要你参与哟!
开始 征!集!啦!
你有天马行空的创意?
你有无处安放的才华?
我们,给你一张白纸
任你脑洞大开、尽情挥洒
为充分挖掘宜春2200余年的历史底蕴
提升宜春文化旅游品牌和形象
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
宜春文化旅游主题口号和形象LOGO
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的你
是时候展现你的实力了!
征集内容
1.宜春文化旅游主题口号
2.宜春文化旅游形象LOGO
应征者可以同时参加以上两项内容征集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24点,逾期无效。
(邮件、信件以发送或邮戳时间为准)
作品要求
宜春文化旅游主题口号
(1)作品主题突出,能全面准确反映宜春文化旅游特点,充分体现宜春的资源优势、旅游特色和人文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启发性。
(2)要求语言精炼(不超过16字)、富有韵味,易读、易记、易懂,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召力。
(3)参赛作者应对所提交作品作出300字以下的说明,说明其具体含义(或寓意)和创意说明。
(4)具有原创性,杜绝抄袭,相同作品以优先提交者为准。
宜春文化旅游形象LOGO
1.LOGO设计应符合以下标准:
(1)形象生动,寓意深刻,内涵丰富,能彰显宜春市的文化内涵、地域特色和独特的城市风貌,体现宜春的历史感,同时又要体现时代风格;
(2)构图巧妙,布局合理,以抽象符号与具体形象相结合,色彩搭配适宜,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效果,同时结合宜春市市情,便于识别和记忆设计;
(3)作品须充分考虑标识应用在大小海报、城市建筑墙面、纪念封、画册、信纸、名片、工作证、明信片等各种载体上运用的可操作性。
2.LOGO设计稿应包含LOGO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征作品包含设计方案,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设计创意理念详细说明,标志图形,中英文标准字体,标志和标准字的组合,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等多项内容;
(2)LOGO设计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3)LOGO的设计说明应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应征者应将设计说明打印或用楷书写于A4规格纸张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
(4)提交设计方案的同时请提交电子文件,作品电子图稿和设计说明统一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设计创意理念说明文字需存储为Word文档;图案像素色彩模式为RGB色,图片分辨率在300dpi以上,并保证图片缩小到100×100像素时仍能正常使用;设计者需保留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作品获奖后提供原图文件。
3.应征作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与其他城市标志相同或相似,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在先权利,且形象标志(LOGO)尚未在国内、外被注册、使用。
投稿人信息
应征作品应填写以下详细信息:真实姓名、联系地址、电话号码、所在单位名称。
作品提交
邮寄投递
信封上注明“应征宜春文化旅游主题口号和形象LOGO”字样。
交(寄)稿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1041室
收件人:宜春市文广新旅局文旅发展中心
邮政编码:336000
电话:0795-3270639
网上投稿
主题标明:“应征宜春文化旅游主题口号和形象LOGO”字样。
电子邮箱:ycwgxl@126.com。(宜春文广新旅首字母缩写)
稿件确认
为确保书面稿件接收,请以挂号信或者快递方式投递;电子邮件是否接收,以回复确认为准。
组织评选
1.筛选稿件。作品征集结束后,由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按征集要求进行统计和筛选。
2.评选审定。由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初选若干主题口号及形象LOGO作品;作品在相关媒体上公示,由群众进行投票评选;评审委员会综合群众评选结果,对作品进行总评,选出获奖主题口号16条和形象LOGO设计图16件;最终确定的作品将在2022年4月中旬公布。
奖励标准
主题口号
一等奖1名,奖金2万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形象LOGO
一等奖1名,奖金2万;
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获奖作品奖金含税,所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版权、使用权归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所有。
你还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哟!
设计参考内容
文化旅游主题口号
莫以宜春远,江山多胜游
宜常来,春常在
宜人如画,春迎天下
好山好水好风情 宜居宜游宜春行
柳暗花明又宜春
天上月亮,天下宜春
宜人春色,月游月美
宜人福地,春色满城
不到宜春不知春
绿色新宜春,健康泉世界
泉润古今,月明天下
山水养生,浪漫宜春
月之都,禅之境,泉之城
禅月宜春,泉倾天下
禅宗圣地,魅力宜春
禅宗圣地,养生宜春
温泉之都,养生福地
一城泉韵,四季宜春
文化旅游形象LOGO
特别声明
1.所有投稿人须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
2.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参赛费,所有征集作品请自留底稿,不予退还。
3.参加投稿者将不作为本活动评审委员会成员。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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