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天府杯”创业大赛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9日
9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联合印发《关于举办四川省第四届“天府杯”创业大赛的通知》,我省第四届“天府杯”创业大赛报名正式启动。
本次大赛主题是“创业天府逐梦未来”,旨在培育更多市场主体,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妇女等重点群体,围绕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发掘更多优秀创新创业项目,促进创业扶持政策落实落地,为创业项目搭建资金、技术、人力资源等供需对接平台,营造良好创业氛围,更大力度更强动能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持续释放,持续擦亮“天府杯”创业大赛金字招牌。
赛制规则
本次大赛按三个产业划分,分别为“工业兴省制造强省”、“乡村振兴农业强省”、“两业融合服务业强省”。
每个产业设初创组和成长组2个组别,共设6个竞赛组。将未登记注册的创意创业项目和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1年(2022年9月30日及以后登记注册)的创业企业、组织划为初创组。将登记注册时间超过1年但不满5年(2018年10月20日至2022年9月29日登记注册)的创业企业、组织划为成长组。在赛事进程中同步开展短视频评比活动,设置十佳创业故事和最美创业家乡2个短视频评比项目。由大赛承办单位在微信视频号和抖音上设置专号进行全网宣传,根据视频播放量和所获点赞量进行评比。
大赛报名
大赛面向已在我省行政区内开展创业活动的个人和团队;组委会拟邀请在重庆、云南、贵州和西藏4省(市、自治区)行政区开展创业活动的个人和团队参加大赛;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赛事。同时满足多个报名条件的,限报一个组;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须年满16周岁,且为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或股东成员(须出具相关证明);所有参赛项目均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诚实守信经营;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创业大赛相应类别、组别的获奖项目不再重复参赛,视项目成长情况可参加不同组别、不同赛道的比赛。
十佳创业故事充分体现创业奋斗历程、个人(或群体)发展经历,以及产品(服务)的亮点、优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或带动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等内容;最美创业家乡要充分宣传本地创业政策、创业服务和创业环境等亮点工作;短视频由市(州)、县(市、区)人社部门牵头,会同教育、退役军人、团委、妇联、残联等相关单位审核后推荐参与评比;短视频拍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表述真实精准,内容健康积极,无知识产权纠纷。
赛程安排
分报名、初赛、复赛、总决赛四个阶段。
即日起至10月29日为报名阶段
参赛者可自主通过大赛官方网站(https://www.sccyds.com.cn)或微信公众号“四川就业创业”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由大赛组委会对报名参赛项目进行初审,省创新创业促进中心复核,大赛秘书处确认后,通过大赛官网等公布结果。
10月30日—11月1日为初赛阶段
省创新创业促进中心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线上评审。本轮每个赛道每个组别分别评出12个项目,共72个项目晋级复赛。晋级复赛名单由秘书处商各主办单位确定后,在大赛官网上公布。
11月9日—10日为复赛阶段
复赛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设置线上路演、评分两个环节。由创业者自行录制项目路演视频,并提交路演PPT;由省创促中心负责组织复赛评委,对复赛项目进行评审、打分。本轮由72个项目参加复赛,每个赛道每个组别分别评出6个项目,共36个项目晋级总决赛。
11月底为总决赛阶段
组委会将邀请8名知名创业导师为36个项目进行为期2天的集训。总决赛不设赛道,按照组别进行决赛,36个项目分别进行项目路演,经评委现场打分,结合市(州)代表、媒体记者和大众等群体投票结果,综合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24名。
奖励与支持
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分别颁发奖状、奖杯、奖金。十佳创业故事和最美创业家乡短视频评比前十名,分别授予“十佳创业故事”、“最美创业家乡”称号。对协助举办总决赛、闭幕式和创业成果推介的市(州)、县(市、区)有关部门授予特别贡献奖称号。晋级决赛的项目可按需入驻各地政府扶持的创业孵化载体,享受创业优惠政策和优质的创业服务。大赛启动后,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参加初赛的创业项目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等扶持政策情况,以及创业服务需求情况进行摸底。开启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对接未享受创业扶持政策的参赛项目,按规定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按需求提供创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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