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伊春市首届消防文化作品大赛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文创作品在展示消防形象、传播消防理念、提高消防意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丰富消防宣传形式和载体,激发社会各界关注消防、参与消防、支持消防的积极性,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举办首届文创作品设计大赛。本次大赛于今日正式启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富有伊春林都消防文化特色、表达形式丰富、创意新颖独特的文创作品,具体内容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
活动平台:“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官方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
二、大赛主题
文育林都蓝焰,共筑平安家园
三、征集对象
活动面向各消防救援大队,全社会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院校、行业协会以及热爱文化创作的社会各界人士。
四、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作品评选:2024年5月5日至2024年5月25日。
获奖公告: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主办方将在新媒体“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官方公众号公示获奖单位及个人。
优秀作品展出:拟定于国庆节和“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主场活动上展出优秀作品(具体时间届时以官方公布为准)。
作品应用及宣传推广:2024年下半年,遴选部分获奖作品及其创新应用作品批量生产和制作,用于全市消防安全公益宣传活动。
五、作品要求
(一)创作方向
1.此次活动旨在进一步引导大众形成关注消防、重视消防的良好氛围,参赛作品需体现消防元素,突出科普功能和文化价值,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五进”(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家庭)工作为目的,提升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水平,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2.结合本地特色文化与消防文化,贴近生活、贴合实际,创作中可汲取和吸收民间民俗文化内涵,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具有较高的纪念价值和开发价值,并可用于现实生产批量制作。参与者应对提交作品负责,不允许模仿、半模仿和抄袭,凡不符合征集要求的将不予采纳。本次征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六类:
(二)作品类别
1.新媒体作品类:
短视频、微电影、公益视频、动漫形象设计、MG动画、系列表情包等,视频为无损(无压缩)mp4、mov的视频格式,视频比例采用16:9的模式,分辨率1920*1080以上。动漫卡通形象、表情包等应提供高清原图,JPG、GIF、PSD等格式。
2.曲艺作品类:
歌曲、朗诵、舞蹈、小品、相声、曲艺等,该类作品以视频形式报送,不能出现任何广告性质的信息,时长5-15分钟,视频为无损(无压缩)mp4、mov的视频格式,视频比例采用16:9的模式,分辨率1920*1080以上。
3.平面作品类:
书法、绘画、漫画、海报、摄影照片等,电子作品直接提交,要求高清原图,JPG、PSD格式;实物作品需扫描成电子版提交并邮寄原作。
4.实体作品类:
非遗文化、地域民俗、历史文化等为载体用于陈列展示和文化传承的工艺品等,以日常生活用品(如帆布包、抱枕、马克杯、围巾、胸针、书签、太阳伞、U盘、手办模型等)为载体广泛用于消防“五进”宣传推广和线上互动的定制产品等。每件作品有作品名称,需附设计图、效果图、使用材料、配色方案、工艺、尺寸比例、设计创意、加工方式等说明。
5.文字作品类:
诗歌、小说、散文、剧本等,题目自拟,题材不限,字数不限,要求能够展现伊春消防救援队伍时刻听党和人民召唤,有警必出、闻警即动、挺身而出、冲锋在前的良好形象。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各类别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评选结果届时在“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进行正式公示。
七、参与方式
(一)参赛者可关注“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查看活动相关信息。
(二)参赛者须在征集时间截止前,将电子作品(附《参赛报名表》)设计稿相关文件发送至大赛指定电子邮箱316732188@qq.com,作品报送时文件名统一为:“消防文化作品大赛+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栾天联系电话:);实物作品及设计稿(附《参赛报名表》)寄(送)至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透笼山大街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新闻宣传科栾天
(三)电子邮箱收件截止日期:2024年4月20日。
八、版权声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参赛者”或“作者”,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一)原创声明:最终参赛作品均是参赛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该作品未在报纸、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的作品,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主办单位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二)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比赛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原创作者或团队享有署名权;未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原创作者或团队所有。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拥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获奖作品的著作权:享有对获奖作品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包装、展示、出版和宣传等权利。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获奖作品实施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行为。
(三)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它与设计方案无关的符号,不符合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赛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附件:2024伊春首届消防文化作品大赛报名表
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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