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动北疆”全区第六届广场舞大赛系列活动形象标识(LOGO)设计征集启事
为推动自治区群众广场舞活动发展,进一步提升“北疆文化”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舞动北疆”全区第六届广场舞大赛系列活动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
一、征集背景
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北疆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推进群众性文化活动常态化开展的意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聚焦建设“北疆文化”品牌,广泛开展群众性舞蹈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拟举办“舞动北疆”全区第六届广场舞大赛系列活动。
二、征集要求
(一)设计作品应紧扣“舞动北疆”广场舞大赛系列活动的主题,体现活动的核心价值和文化内涵。
(二)作品应简洁明快、易于记忆,便于在各类宣传品和活动中使用。
(三)投稿作品需为原创设计,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参与征集的形象标识(LOGO)设计效果图形为电子文稿,文件为JPG格式,3840像素*2160像素,分辨率不少于300dpi(像素/英寸),色彩模式为RGB,以及可用于媒体传播以及印刷生产的源文件(AI、CDR等格式)并附以简要的设计说明。
三、投稿方式
(一)投稿方式
(一)投稿方式
投稿者请于2024年8月15日24时前,将作品以电子文件形式投稿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舞动北疆’全区第六届广场舞大赛系列活动形象标识(LOGO)征集+姓名(机构)”。如出现相同作品,以最先投稿的时间为准。投稿者需提供基本信息(创作者姓名、性别、联系方式、联系地址、邮箱等)、机构参与者须提供营业执照相关信息。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邮箱:nmgwhgmsb@163.com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巴彦淖尔北路与成吉思汗大街交叉路口群艺馆巷1号
四、评选及奖励
征集时间截止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作品进行评选。作品一经采纳,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将给予一定的报酬。最终的评选结果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平台上发布。
五、注意事项
(一)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活动主办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入选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
(二)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资格,且主办单位有权追缴报酬。所有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征集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三)所有应征作品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四)对于采用的作品,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其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
(五)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征集启事的规定及要求。
(六)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所有。投稿者需保证所提交的作品为原创设计,如涉及侵权问题,将由投稿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期待您的参与,共同为“舞动北疆”全区第六届广场舞大赛系列活动注入新的活力和创意!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
2024年7月7日
https://mp.weixin.qq.com/s/gE9FVfjQ99sOYsRpkU0rb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