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金恐龙杯”税收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
常州金恐龙税收公益广告大赛自举办以来,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凝聚共识、引导舆论的作用,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思想性、艺术性,能够切实起到弘扬主旋律、引导社会舆论、凝聚社会共识作用的优秀作品,为进一步发挥活动品牌效应,讲好税收故事、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现举办“2022·金恐龙杯”税收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
一、大赛宣传主题
(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举措和成效。展示税务部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着力建设智慧税务,持续发挥税收征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减税降费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展示减税降费政策在新发展阶段以实体经济、重点行业为着力点,在激发创新活力、优化经济结构、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新业态发展、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就业、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三)税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展示税务部门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税收大数据优势,通过减负担降成本、大数据聚效能、优服务增便利,持续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办税缴费效率,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
(四)税收与绿色发展。展现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中推动绿色发展理念,围绕支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通过传播节能理念、节能意识,全面落实绿色税制,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完善生态税收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低碳发展的做法及成效。
(五)国际税收发展。展现税务部门深度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强化国际税收管理,积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税收关系的新成就,凸显税收在服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建设和推进全球税收治理体系等方面的重要贡献。
(六)税收促进共同富裕。展示税务部门不断推进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发挥税收在优化收入分配、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生动展现税收促进共同富裕的新举措、新面貌、新成果。
(七)税务先进典型人物和“最美税务人”事迹。展现新时代税务干部热爱祖国,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时刻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神圣使命,积极践行中国税务精神,投身各项重大改革攻坚战,在平凡中创造业绩、在奋斗中担当作为的感人事迹。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常州市创意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常州工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三、活动时间
大赛启动、征集:2022年4月1日-2022年6月15日
作品评选及公示:2022年6月16日-2022年6月30日
作品制作阶段:2022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活动实施
(一)活动内容
面向有意参加本次活动的文化广告公司、企事业单位、各大高校及个人征集,评选出有深度、富想象力的创意作品,并在创意剧本中精选出优秀作品,完成短片的后期制作。
(二)参赛类别及作品技术标准
1.税收视频剧本。征集适合制作时长在60秒以内的微视频文学剧本或微视频导演剧本(分镜头剧本)。剧本一律为Microsoft Word文档,建议存储为Word 97-2003兼容格式,字数不低于500字。
2.视频作品:(1)高清晰度视频,视频格式须为H.264的MP4格式。分辨率为1920×1080(16:9),码率不低于15Mbps。(2)本届作品鼓励制播4K超高清作品:MP4格式,H.265编码,3840×216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50Mbps。(3)横屏、竖屏均可报送。
3.音频作品:比特率不低于128kbps,位深度不低于16位,采样频率不低于44.1KHz,格式应以MP3或WMA主流音频格式为主。
4.作品时长:为更好满足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展播要求,本次活动参赛作品长度(以秒为单位)限30秒/45秒/60秒/75秒/90秒/120秒六种规格,最长不超过120秒,以60秒内为宜。
(三)作品创作要求
作品设计制作要紧扣宣传主题,贴近大众审美情趣,做到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有机统一。
1.征集活动要遵守法律法规,创作单位和个人应签署原创承诺,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
2.作品创作要扎根生活、贴近百姓,善于从基层一线以及纳税人缴费人身边选取题材,增强作品生命力和感染力。
3.作品要善于以小见大,用小人物反映大背景,用小故事讲好大主题,用小切口反映大时代。
4.作品要具有人文关怀,力求通过具有人情味的表达,唤醒观众最普遍的情感共鸣。
5.作品要具备受众视角,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的重点开展宣传,避免自说自话。
6.作品创作力求出新出彩,鼓励采用故事化的剧情设置和巧妙的创意表达主题,避免套路化、同质化。
7.作品可积极探索运用新颖潮流的艺术表现手法,为作品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提升作品观赏效果。
8.参赛作品要求未参加过同类大赛,且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单位)原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主办单位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9.主办方将在获奖作品中择优选择剧本进行成片制作,创意作品入选的创作单位将优先享有短片的制作权,制作片酬另行协商,签订制作合同。
(四)奖项设置
1.大赛设税收视频剧本创意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2.大赛数字媒体视频作品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3.大赛数字媒体音频作品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五)参赛作品投递方式
1.参赛作品一律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发送,邮件标明“2022·金
恐龙杯”及参赛类别、参赛者姓名,以邮件形式直接发送至组委会邮箱。组委会邮箱:3342881452@qq.com
2.参赛作品须填作品登记表(附件一,可在发布平台下载)。
五、参赛注意事项
1.参赛者一经提交作品,即表示完全接受大赛有关规定。
2.优胜作品的创作单位或个人若无后期制作能力,必须放弃制作优先权,由主办方指定制作单位。
3.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常州市创意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1日
参赛作品登记表
参赛单位
负责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作品类型
作品名称
时长
邮编
创意说明:版权声明:
参赛者承诺本次活动所征集的参赛作品均为参赛者本人自行创作,参赛作品及随参赛作品递交的相关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知识产权,且不含任何非法内容。因参赛者递交的参赛作品所引发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以及相关损失,应由参赛者承担。
所有投稿作品,主办方拥有展示、展览、宣传的权利,获奖者接受奖品被视为同意主办方对其作品的宣传使用权。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参赛人签名:
年月日
注:1、此表格复印有效,每套作品填写1张(请填写工整);2、个人参赛的不用填单位名称,只需填在负责人一栏填参赛人姓名;3、作品类型为“剧本”或“成片”。
https://gongyi.sohu.com/a/535390671_121124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