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东方创意之星•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一、大赛背景
东方创意之星•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以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与工信部等部委《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文件精神为指导,创建产教融合与设计产业化协同创新平台。旨在促进教学科研与创新创业一体化探索,尝试破解“企业创新、产业升级、区域招商、成果转化”等现实难题,建立面向社会现实需求探索教育创新之道。通过校企共建,引导高校教师走向产业,企业导师参与教学;形成以教师为主体,以学生为中心,以产业为导向,以成果为支撑,以竞赛为杠杆,探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传播”的创新发展模式。
教师赛已连续被纳入《普通高校教师教学发展指数》(2022版、2023版)发布的高校教师教学竞赛目录,获得了国内高校的广泛认可。大赛严格参照目录赛事的各项要求进行组织实施,并持续推进赛制优化,持续强化产教融合特色,探索驱动校企政协同创新发展之路,践行教师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研”的理念。大赛已被引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设计产业化理论研究及实践》成果。
本赛事为东方创意之星设计大赛赛项之一,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批复举办的设计类教学竞赛。第五届大赛于2023年12月2日在第六届中国国际工业设计博览会期间正式启动。
二、大赛主题
提升教学科研能力,促进赛教成果创新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东方创意之星设计大赛组委会
承办单位:耘耕文创平台、北京工信国际、各省赛区执委会
协办单位:教育部设计理论与整合创新课程虚拟教研室、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东方创意之星产教联盟、CDS中国设计师沙龙、未之、长三角中职美术教育联盟等
支持单位:仓耳屏显字库、上海市原创设计大师工作室等
支持媒体:《上海视觉》、《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集美大学学报》等。
大赛平台:东方好创意大赛网(www.ogdcn.com)
四、参赛对象
1.院校教师组:国内外高等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师、其他学科教师;
2.企业导师组:愿意与高校合作或担任客座导师的企业家、设计师、技术专家;
3.博士组:有意向进入高校、名企或创业的国内外博士、博士后。
五、赛程赛制
1.赛程安排
大赛启动:2023年12月2日;
截稿日期:2024年8月15日;
大赛评审:2024年8月18日—9月28日;
获奖公布:2024年9月25日,公布省赛奖项,10月15日公示国赛奖项;
国赛金奖答辩&颁奖典礼:2024年10月底。
注:主题赛道赛程安排,详见官网相应讯息。
2.赛制安排
采用“校赛、省赛、国赛”三级赛制+区域协同模式,并按照既定规则运行组织实施。
(1)校赛基础赛:以院系为单位对参赛作品进行审核评选,产生的优秀作品推送至省级赛。
(2)省赛选拔赛:以省区市为单位,按既定规则组织参赛作品征集及评审活动,向国赛推送合乎规定条件的优秀作品;并组织讲座、论坛展览、工作坊等活动。
(3)国赛总决赛: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审各分赛区推送入选国赛的作品,并策划组织大赛颁奖、大赛宣传、作品展览、孵化应用等系列活动。
(4)区域协同:由相应省赛区执委会成员院校负责组织或承办,按全国7大地理区域(华东、华中、华南、华北、东北、西南、西北)组织大赛相关区域性作品展览论坛、省赛评审会、工作坊等赛事活动。
六、赛道设置
根据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水平评价,主要成果指标分为“艺术与设计作品、论文与著作、课程与教学、项目与课题赛”四大赛道,可选择参加。每件参赛作品需在作品提交页面填写200字以内说明,重点阐明三类优势:①参赛作品名称与内容简介;②参赛作品前期获奖、引用、专利等各类成果情况;③参赛作品联动学生就业创业、政企合作及产业化应用情况。
1.艺术与设计赛道
(1)参赛内容:艺术与设计作品,每人限提交一件作品(包括合作作品)。
(2)参赛资格要求:①有独立知识产权;②具有应用转化价值。
(3)作品提交要求:
①静态作品,以平面方式提交实物或模型照片、设计效果图等1~5个展板。每个展板为A3版面(宽297mm×高420mm),大小5M内,精度高于300dpi;以jpg格式上传,不要以压缩包格式上传;设计说明在上传作品页面填写,不能作为文档文件上传;
②动态作品,以视频形式提交,大小不超过100M,最多上传1个;格式要求:mp4(视频编码:H.264)。视频上传完成后,还可选择添加视频图片(非必填)。
(4)参赛作品类别
A.艺术作品: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书法、篆刻、水彩、工艺美术等。
B.设计作品:工业产品设计、视觉传达、环境设计、时尚设计、数字媒体、影视艺术、非遗文创、元宇宙。
C.人工智能生成(AIGC):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式工具进行创意设计,主题不限,形式不限,静态、动态作品均可参赛。须在作品提交页面的设计说明中简述以下内容。
主要包括:(1)创意说明;(2)使用工具名称及组合工具;(3)创作过程描述;(4)提示词、反向提示词、模型名称、参数设置等。
建议:结合东方传统文化进行创作,充分体现创意与科技的深度结合。
注:AIGC作品仅限投本赛道,其他赛道参赛作品不允许使用AIGC,AIGC作品如误投至其他赛道,将被视为无效作品。
2.论文与著作赛道
(1)参赛内容:教学论文、学术论文、教材、专著、编著等。
(2)提交内容:pdf或PPT文档形式提交,含封面、目录、内容介绍、部分主要章节或完整内容等,大小50M内。已出版或发表者,请在设计说明中注明出版或发表信息。
(3)参赛类别
D.论文类:教学论文、学术论文等类。
D1.已发表论文:近五年发表但未获省级以上奖励的论文。
D2.未发表的获奖论文。大赛组委会可提供链接若干家核心期刊发表的服务(见提供目录)。
D21核心期刊论文主题
E.著作类教材、专著、编著等图书出版物。
E1已出版图书:未获过省级以上奖励的图书出版物。
E2未出版书稿主题
大赛组委会可提供链接教育部直属高校出版单位的服务。获奖作品可获得资助出版,申报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及优秀教材等机会。
3.课程与教学赛道
根据新工科、新文科背景下,教育主管部门艺术设计领域提倡的教学新模式,如精品课程、优质课程、高水平课程、一流课程和教学成果奖展现的经验,并关注本赛道的参赛内容。
(1)参赛资格要求
①设计类专业的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程;
②课程负责人已开设相应课程两个学期以上;
③未获过省级以上荣誉。
(2)参赛内容
提交说课视频和教学设计样例。线上课程、线下课程、混合式课程或实践课程均可。同时提交课程设计样例一份;
(3)提交内容
教学设计样例,jpg格式,不超过5M;视频采用“说课”形式,阐述课程教学设计及相关应用成果么,大小不超过100M,最多上传1个,格式要求mp4,视频编码H.264。
(4)参赛类别
F.课程与教学:具有创新性、示范引领性初建课程、已获得校级或省级相关荣誉的课程均可参赛。链接国家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优质课程等。
4.项目与课题赛道
(1)参赛内容:
个人或团队产教课题、项目成果、产教融合创新案例。如:设计创新项目规划方案、产教融合创新案例、市场应用设计项目案例、课题成果。项目内容不限,尽量体现产教融合特色。
(2)提交内容
成果汇总为一个pdf文档,含封面、成果简介、成果内容、附件支撑材料等,大小100M内。
(3)参赛类别
G.项目与课题:产教课题、项目成果、产教融合创新案例等。
七、参赛作品提交要求
1.作品格式要求
(1)静态作品:以平面方式提交实物或模型照片、设计效果图等1~5个展板。每个展板为A3版面(宽297mm×高420mm),大小5M内,精度高于300dpi;以jpg格式上传,不要以压缩包格式上传。
(2)动态作品:以视频形式提交,大小不超过100M,正常5分钟以内,最多上传1个;格式要求:mp4(视频编码:H.264)。视频上传完成后,还可选择添加视频图片(非必填)。
(3)文档作品:每件作品最多上传1个文档,大小不超过100M;文档格式:.doc、.docx、.xlsx、.pdf、.ppt。
注:
①书画类作品,提交扫描或高清拍摄等形式数字化作品。作品尺寸、材料、使用绘画工具不限。获奖后,根据展览需要,提交实物。
②交互类作品,以游戏、交互效果等过程预览视频形式提交,录制程序实际运行画面,可同时提交可执行程序。
③产品设计相关作品,可同时提交作品展示视频,在作品提交页面提交创作过程。
2.作品说明:不超过200字,阐述作品亮点、创意、文化等信息。提交资料均不得出现作者的任何信息和记号。设计说明在上传作品页面填写,不能作为文档文件上传。
3.作者数量:个人或团队均可参赛。团队参赛作品或项目可跨单位组队,每件作品的作者数量不超过5人。
八、参赛流程
1.在线提交作品流程
详见第五届大赛参赛报名&作品提交流程
2.参赛报名:为保障大赛顺利开展,大赛对参赛作品收取¥150元/件报名费,建议由参赛作者所在院校或单位承担。
3.大赛评审:评审分为校赛、省赛和国赛三级评审。校赛评审由各院系组织评审,推送至省赛;省赛评审由各省赛执委会参照《省赛评审规则》组织评审,主要奖项作品项目推送至国赛;国赛评审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最终评选出国赛奖项。
九、奖项设置
1.省赛奖项设置:特金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
2.国赛奖项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
3.主题赛道奖项及奖品设置,详见相应主题设计赛道官网相关讯息。
十、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
(1)参赛者应拥有参赛内容的完全知识产权,一旦发现侵权,则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作废,参赛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参赛者承担保护其项目知识产权的责任。组委会享有对参赛内容进行媒体宣传、出版发行、展示及产业化交易权利。
(3)参赛者有义务配合大赛组委会,推进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不配合者,大赛组委会保留取消其相关奖项的权利。
2.相关说明
(1)寄送至大赛组委会的各类资料概不退还,参赛者不得提出任何索偿要求。
(2)奖项如有争议,以评审结果为准。根据参赛作品项目质量及创新程度等特殊所限,组委会有权空缺奖项。
(3)大赛具体安排由组委会制定并公告。大赛组委会对本赛保留最终解释权。
十一、成果转化
1.参与共建:大赛获奖者或单位将有机会参加学术论坛、研修班、工作坊、文创基地、工业设计中心共建等活动。
2.项目对接:大赛获奖内容将在线上线下公开展示,促进作品成果的常态化对接落地。
3.成果孵化:组委会有权遴选并孵化相关参赛内容,优先通过各类平台宣传推广。
4.以赛促教·以赛助产:大赛将通过东方创意之星产教联盟强化产教融合实施机制:①打通产业链,培育创新创业团队,助力作品投产与研究应用,组织作者与相关机构对接洽谈签约,开展产教融合项目与校企实训基地建设等,提升教学水平与科研转化率,提升学生就业质量与创业成功率。②构建四位一体创新模式:促进院校成果转化;赋能企业发展上市;协同产业创新升级;助力政府招商引智。
十二、赛事咨询
咨询电话:(微信同号)
官方公众号:东方好创意
参赛交流QQ群:617985445(口令:参赛咨询)
参赛交流微信群,可联系秘书处加入!
图文:大赛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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