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品牌设计大赛校园赛事
第三届校园赛道投稿截止:2024年2月29日
(投稿请至文末“阅读原文”,以官网信息为准)
第一条参赛对象
1.全国普通高校在读专科、本科、研究生(含博士生)。
2.高校在职教师及聘任的行业导师、兼职教师等。
第二条大赛采取网站报名
登录中国品牌设计大赛官网的大赛主页面,点击“校园赛道”,选择所在区域、参赛类别并按要求填写、上传报名内容和作品。
投稿流程:文末“阅读原文”点击查看
第三条大赛选题及作品说明
大赛主要聚焦非遗传承、乡村振兴和品牌创新三大选题及共创选题,另每届有定向赛道选题。
投稿作品类型,包括视觉传达、数字媒体、互联网广告、短视频传播、产品/服务与包装、IP设计及文创、数字摄影、展陈、环境设计、公共空间、公共艺术等多个领域及表现形式。
第四条作品提交要求
每件作品至少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作品信息(作品名、作品介绍、作者、指导教师等基本信息)
·作品文件(完整作品内容,详见投稿时作品提交处说明)
·作品海报(展板,能体现作者宣传作品的能力,如果获奖,展板用于该作品的宣传与展示)
1.视频类
作品时长不限
MP4视频压缩格式:视频编码为H.264或H.265,最高分辨率1080p,最高帧率60fps,最高码率10Mbps,标准色域及标准动态范围;
音频压缩格式:AAC,最高采样频率48kHz,最高码率320kbps,立体声;
单个视频文件最大不超过500MB
2.图片类
作品提交尺寸不小于A3、300dpi、RGBCMYK;
JPG压缩格式文件
每张图片大小不大于10M
第五条竞赛赛制及评奖
1.竞赛采用校赛、赛区赛和全国赛三级赛制。高校自行组织校赛,推荐作品进入赛区赛评审。校赛暂无数量限制。
2.常规赛道在全国设立7个赛区,由组委会遴选评审专家跨区域交叉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获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赛人数的30%(一二三等奖原则上为5%,10%,15%),各赛区获奖作品进入全国赛评审。
3.全国赛由组委会遴选全国知名专家对进入国赛作品创作类进行评审,设一二三等奖,国赛获等级奖比例一般不超过入围国赛作品总数的20%(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7%、10%)。
4.对组织参赛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第六条作品评审
评审委员由评审委员会随机选出,根据作品数量、作品方向匹配评审老师。根据评审委员会商定的的评选标准进行给作品打分。按照每件(系列)作品的最终得分评出相应奖项。
评审采取线下集中评审或视频会议评审,具体落实以当时适合条件而定。
1.如遇作品分数相同情况下,由现场评审负责人发起再一轮投票,按照投票数重新排名决定各奖项作品。
2.在评审中,如发现下列情况的作品获奖(1)违背广告法规及相关规定;(2)不符合本次大赛规定的作品;(3)具有抄袭行为的作品(包括意念、图形、文案)。评委可以向评审现场负责人提出,经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可以取消其资格(该奖项不再增补)。
3.在评审中,如评委对评奖工作有重要动议,须报评审委员会同意,经举手表决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同意后方可执行。
4.所有评审过程均视频留存取证。
5.如遇到修改评选模式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需征询中国品牌设计大赛组委会同意方可进行调整。
第七条竞赛日程(第三届)
申报期限:2023年9月-2024年2月29日
校赛评审:2024月2月
赛区评审:2024年3月
国赛评审:2024年4月
颁奖盛典:2024年5月(中国品牌日博览会)
第八条大赛规则
1.参赛者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大赛的全部责任,作品内容不得包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内容,严禁抄袭,如发现参赛者、参赛作品有不符合参赛条件之情形,组委会有权在大奖任意阶段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其所获之奖项,由此造成举办方损失的,概由参赛者承担;
2.如有第三方对参赛作品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则由参赛者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作品任何部分严禁出现参赛学生的院校、系、姓名及其他特殊标记。
4.参赛作品作者不能超过4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共创赛事以团队形式参赛。
5.禁止一稿多投,指同一件作品按不同类别提交或创意雷同作品按不同命题提交,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6.参赛者完全有权自愿选择是否参加本次大赛,一旦参加本次大赛的任何一个环节或全部,即视为完全了解并完全接受本规则及其解释在内的所有条款。
7.所有参赛者享有同等参与评奖、监督、建议的权利,组委会负有被监督、听取建议的义务;
8.所有参赛者有义务无偿将参赛作品版权授予组委会,供组委会传播、展览、出版参赛作品集之用;(其中校园作品版权归文促会艺术与科技实践工作委员会所有)
9.所有参赛者不得要求组委会退回所提交的参评资料,不向大奖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组委会提出任何形式的索偿要求;
10.如未能评选出合适的参赛作品,组委会保留不颁发任何一个奖项的权利;
11.除本规则另有明确规定外,就参赛材料提交、展览、公示、宣传与出版等一切事项,参赛者无权向举办方主张获得任何补偿、对价、报酬、费用承担的权利,亦无权要求享有任何特殊权利或分享举办方因活动所获取的任何权益、收益;
12.本规则的解释权归中国品牌设计大赛组委会。
第九条关于费用
主要经费来源:承办单位自筹及企事业单位赞助。
本届中国品牌设计大赛组委会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组委会秘书处的工作费用和其他成本自行解决。除比赛投稿外,如参加颁奖典礼和现场活动的国内外嘉宾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第十条其它
参赛项目或应保证原创,合作设计的项目应标明合作者名称,本次评选所发生的知识产权问题或纠纷由个人承担。如候选设计师出现有损名誉的问题,组委会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
第十一条公示、举报
1.公示:赛区赛、国赛的一、二、三等奖的获奖信息在官网公示。
2.举报:举报实行实名制,并要求提供有力证据等信息提交到组委会官方指定邮箱。举报受理原则上由各赛区组委会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中品赛组委会最终裁决。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联络方式
中国品牌设计大赛组委会
官网:www.brandesign.org.cn
大赛报名咨询:
郝先生18217256868
张先生15800663014
万女士13072138001
咨询邮箱:
acdm-asst brandesign.org.cn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宋女士021-66770727
郑女士021-66770720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568号中国黄金大厦B栋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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