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参加“魅力裕华——裕华之春”创意作品征集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裕华区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深入发现、挖掘、展现裕华场景,全面展示“魅力裕华”形象,以实际行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特举办“魅力裕华——裕华之春”创意作品征集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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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石家庄市裕华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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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时间
2024年3月20日—202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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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对象
摄影爱好者、短视频制作爱好者、裕华区发展见证者及自媒体行业从业者,个人、单位名义形式均可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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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
本次征集活动以“裕华之春”为主题。阳春三月、春暖花开、万物复苏,裕华区迎来了多姿多彩的春天。世纪公园、石门公园、民心河畔、裕华汽车园等地的樱花、桃花、玉兰花相继盛开,校园、小区、道旁等地绿意盎然,湖畔垂柳随风摇曳……一幅幅绚丽多彩的画卷徐徐展开,每一个角落都充满着生机与活力。参赛人员围绕“裕华之春”,拍摄裕华区春日美景的摄影作品,充分展现裕华区的美好城区环境和生活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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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方式
作者需填写《“魅力裕华——裕华之春”创意作品申报表》,并以电子版形式同作品(作品命名为“裕华之春+作品名称+单位名称或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于2024年5月5日之前发送至邮箱yhqwxbnb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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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办法
裕华区委网信办、文体旅局等单位将评选出相应优秀作品,颁发优秀作品证书,给予作者一定物质奖励,同时优秀作品将在“网信裕华区”“文旅裕华”新媒体矩阵等政务新媒体平台进行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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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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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主题鲜明,有创意、有情怀,能够引起受众共鸣。拒绝低俗庸俗媚俗和反动暴力内容,不得含有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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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者应保证作品为其原创,并对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一经发现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等行为,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作品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由其作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参加即表示参加者授权主办方无偿展示、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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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须为2024年3月20日—5月5日期间创作,内容须紧紧围绕大赛主题,与裕华区无关的作品原则上不参与评选。作品数量不限,图片、视频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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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作品可为单幅或组照,组照不多于4幅,不带有任何水印,照片格式须为“JPEG”格式,大小在3MB以上(建议不高于10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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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作品为mp4格式,画面清晰连贯,不带任何水印,无明显噪音,分辨率建议不小于1920px*1080px,时长3分钟以内,大小不高于200MB,可配解说声音和背景音乐,解说声音与背景音乐效果相匹配且清晰流畅,声音与画面同步,建议16:9横屏。
“魅力裕华——裕华之春”创意作品申报表
来源:裕华区委网信办
https://mp.weixin.qq.com/s/sKaAxUxkf8OcAssbDOOsR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