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赣康心灵驿站”标识(LOGO)设计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鲜明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形象,提高机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征集“赣康心灵驿站”标识(LOGO)设计方案。
一
机构简介
“赣康心灵驿站”是江西省为深化“精康融合行动”实施,加快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打造的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主要为符合条件的居家精神障碍人员提供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心理疏导、日间照料、居家康复指导等社区康复服务,改善和提高患者生活自理能力、社会参与适应能力、就业能力等需求,帮助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
二
征集单位
江西省民政厅
三
征集内容
此次征集活动以“赣康心灵驿站”为主题,设计方案需包含标准标识、标准字体、标准色、标准组合模式和创意理念说明。
四
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全网公开征集,组织和个人不限。
五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止。
六
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创意新颖。作品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充分表达和突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职能属性、目标定位,具有较高的识别性和实用性。
2.构图简洁、易于识别。色彩明快、简洁大气、富有美感、表意明确、识别性强,具备视觉冲击力,并遵循标识艺术创作规律,符合标识设计表达规范。
3.坚持原创,杜绝抄袭。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且作品尚未被注册,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参加过其他评选活动。
七
投稿要求
1.关注“江西民政”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江西省民政厅官网,查阅征集活动公告并获取报名材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原创设计声明》。
2.设计作品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供,包括图标电子版(AI或CDR矢量格式,文件小于10M;或JPG、PNG格式,RGB模式,分辨率300dpi以上)、标准字体,以及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500字以内),需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请勿添加水印、签名等修饰。
3.电子版报名材料与设计作品统一打包投送至指定邮箱:jxmzswc@163.com,邮件主题为“‘赣康心灵驿站’标识设计投稿”。
八
评选方法
征集单位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以设计作品的实用性、美观性、创意性和设计理念为评判标准制定评审细则,评选出1套作品作为“赣康心灵驿站”官方LOGO并为作者颁发荣誉证书。被采用的作品将通过“江西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
九
活动须知
1.所有投稿者须保证所提交的作品应拥有全部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或版权合法授权、物权授权等其他相关合法权利,同时保证提交的作品不得侵犯或违反第三方的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物权、公开权或其它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涉及前述相关内容的知识产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作品的使用权、再制作权和传播权等相关权益全部归征集单位所有,并不再另付稿酬。投稿者参与投稿则代表了您有权且同意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授予征集单位对该投稿内容的存储、使用、发布、复制、发行、展览、网络传播、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等权利;将内容的全部或部分编入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技术中的权利;对您提交的作品和内容进行商业开发的权利;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向计算机终端、移动通讯终端(包括但不限于便携式通讯设备如手机和智能平板电脑等)、手持数字影音播放设备、电视接收设备(模拟信号接收设备、数字信号接收设备、数字电视、IPTV、带互联网接入功能的播放设备等)等提供信息的下载、数据传输、及其相关的宣传和推广等服务的权利;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以上述方式使用的权利;以及对作品进行单独维权的权利。
3.所有稿件概不退还,凡投稿者均视为知晓并同意本公告所有条款,征集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邓威;联系电话:0791—86214745。
附件:
1.“赣康心灵驿站”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报名表
2.原创设计声明
江西省民政厅
2024年8月16日
附件1
“赣康心灵驿站”标识(LOGO)设计方案
征集活动报名表
联系人
性别
年龄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组织名称
机构代码
成员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设计小图
创作思路(500字以内)
备注:如征集作品为个人作品,承诺书由作者签字;如征集作品为集体作品,所有作者均须签字;如征集作品为机构作品,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报名者签名:
附件2
原创设计声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交作品的投稿者同意向“赣康心灵驿站”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单位就提交的作品做出如下原创声明:
一、本人所呈交的设计作品,是本人创意并设计,对该作品拥有完整、合法的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益。
二、呈交作品中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设计过的作品成果,并承诺若作品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本人自动取消活动资格,并赔偿征集单位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仲裁/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作者签名:
身份证号:
日期:年月日
备注:如征集作品为个人作品,承诺书由作者签字;如征集作品为团体作品,所有小组成员均须签字;如征集作品为机构作品,由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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