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屋春雪"公用品牌标识设计、宣传语征集
洪雅茶叶历史悠久,品质优良,是全国名优茶代加工大县。为扩大洪雅茶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县委、县政府聘请中国工程院刘仲华院士团队为我县茶业发展顾问,打造高端茶叶区域公用品牌。院士团队综合研判了我县地理环境、历史文化、茶叶特色等,取意苏东坡先生诗句“瓦屋寒堆春后雪,峨眉翠扫雨余天”,最终将“瓦屋春雪”确定为洪雅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以下简称“瓦屋春雪”公用品牌)。为了准确反映“瓦屋春雪”公用品牌内涵,彰显洪雅元素,体现产品特质,洪雅县茶叶产业服务中心决定采用有奖征集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瓦屋春雪”公用品牌标识设计方案及宣传语。
一、征集活动时间
(一)提交时间:自公告发出日起截至2021年12月19日18:00(以应征作品电子邮件邮达或书面信函邮达时间为准)
(二)评审及公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1日
二、活动组织单位
洪雅县茶叶产业服务中心(洪雅县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设计要求
(一)“瓦屋春雪”公用品牌标识(LOGO)设计要求
1.体现地域特征。“瓦屋春雪”公用品牌,是体现我县茶业高端品质的名片。应征作品应体现“洪雅”元素,凸显地域特征。
2.体现品牌内涵。应征作品可以包含“瓦屋春雪”中英文字样,要求文字与图案融于一体、相辅相成,并能体现“瓦屋春雪”公用品牌“品牌引领、创新发展、品质卓越、标准领先”的内涵。
3.体现产品特质。应征作品应当充分反映“瓦屋春雪”公用品牌产品特质。
4.具有高辨识度。应征作品应当形象鲜明突出,具有较强艺术性和表现力,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同时能在各种应用场景中准确传递信息。
5.具备原创性。应征作品应当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不得与已注册或已使用的标识雷同,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一经发现将取消参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6.应当随附对“瓦屋春雪”公用品牌标识设计方案的文字说明,以word形式提交。
(二)“瓦屋春雪”公用品牌宣传语
1.字数在10字以内。
2.宣传语应充分体现洪雅茶业特色、生态环境、风景名胜以及人文精神等元素。
3.具有高辨识度。应征作品应当形象鲜明突出,具有较强艺术性和表现力,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同时能在各种应用场景中准确传递信息。
4.具备原创性。应征作品应当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不得与已注册或已使用的标识雷同,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一经发现将取消参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5.应当随附对宣传语的详细解释,以word形式提交。
四、提交要求及程序
(一)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和书面信函形式同时提交。每一份应征作品均需填写《“瓦屋春雪”公用品牌标识设计方案及宣传语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1)及承诺函(见附件2),设计应征者须将所有信息填写在《报名表》中,标识设计方案及设计说明、宣传语及详细解释可另附页。(注: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须将《报名表》以压缩格式发送,压缩包名称格式为:“姓名XXX-设计稿”;以书面信函方式提交,须将《报名表》按规定格式刻制成数据光盘)。
(二)作品要求有具体的文字说明及创意理念介绍,有助于专家评选时对作品的理解,字数控制在200—500字,填写于《报名表》相应栏目内,也可附页。
(三)品牌标识(LOGO)图片尺寸不少于2000×2000px,或不低于300dpi,文件格式为JPG或者TIF格式,CMYK色,设计源文件一并发送(AI、CDR、PSD)。
(四)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道德标准。
五、版权说明
(一)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人数、年龄及职业等均不限,多人合作视为团体设计。参投作品必须为投稿单位或个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字体、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创作者本人承担,本单位有权取消采用。应征者不得将应征作品再转让第三方用于产品开发,宣传等。
(二)所有应征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著作权全部归洪雅县茶叶产业服务中心(洪雅县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洪雅县茶叶产业服务中心(洪雅县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拥有该作品著作权,包括使用权、发布权和处置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无需征得参赛者同意,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三)凡参加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不论是否授予奖项,投稿内容均不退回。主办方根据收稿情况可酌情增减或空缺相关奖项。
(四)本次有奖征集活动在法律范围内最终解释权归洪雅县茶叶产业服务中心,应征者参赛前应详细阅读版权说明。
六、评选及奖励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洪雅县茶叶产业服务中心(洪雅县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定。
(一)评选过程
1.专家初步评选
征集时间截至后,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选出优秀作品进行线上投票。
2.公众线上投票
由洪雅县茶叶产业服务中心(洪雅县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候选作品汇集到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投票平台,由公众进行投票。
3.评选结果公布
主办单位在洪雅县人民政府官网、康养洪雅APP等官方平台公布评选结果。
(二)奖励办法
1.“瓦屋春雪”公用品牌标识设计方案和宣传语的获奖作品,可由同一应征作品产生,也可由不同应征作品中的一项内容(标识设计方案或宣传语)产生。
2.“瓦屋春雪”公用品牌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奖项设置:唯一运用奖1名,奖励现金10万元,颁发荣誉证书,邀请参加洪雅茶叶区域公用品牌发布会。
3.“瓦屋春雪”公用品牌宣传语征集奖项设置:唯一运用奖1名,奖励现金10万元,颁发荣誉证书,邀请参加洪雅茶叶区域公用品牌发布会。
4.以上奖金均为税后奖金,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5.主办单位将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创作者或其指定的代表。创作者1人以上的,主办单位将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报名表》中“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6.获奖情况将通过洪雅县人民政府官网、“康养洪雅”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七、相关说明
此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者可在百度网盘二维码下载报名表(二维码附后)。应征作品书面材料提交至洪雅县茶叶产业服务中心,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志远路11号,邮编:620360;电子邮件发送至:hycyzx@163.com
联系电话:18281607050(王女士)
18881041916(繆女士)
附件:
附件1:“瓦屋春雪”公用品牌标识设计方案及宣传语征集活动报名表.zip
附件2:“瓦屋春雪”公用品牌标识设计方案及宣传语征集活动承诺函.zip